(新加坡訊)牧師安排患有語言障礙的12歲女童幫忙行政工作,結果趁機在辦公室內非禮她,之後每周給女童20元「封口費」,昨早被判坐牢3年。
被告是一名72歲的新加坡男子,案發時是一名牧師。他面對3項非禮控狀,早前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受害者是一名女信徒,案發時12歲。為保護她,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其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受害者在11歲時,被診斷患嚴重特定言語障礙,之後到國大醫院接受治療。受害者原本只在星期天到教堂禮拜,但由於其母在教堂里當清潔工,她因此在學校假期會陪母親到教堂工作。被告看見受害者後,便要求受害者到他的辦公室里幫忙行政工作。
2015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5日間,受害者在被告辦公室時,突然遭被告非禮胸部。過了幾周後,同樣的事再次發生,被告這次甚至直接將手伸進受害者的內衣干案。
被告得逞後變得更加大膽,幾周後再次對受害者伸出狼爪,非禮受害者私處。
調查顯示,2015年至2019年間,被告多次非禮受害者胸部和私處、強吻她,還拉著她的手放在他的下體上。
被告在首次非禮受害者後,每周給她20元,有時也會給40元,受害者把這些錢當成「封口費」。被告在2015年至2019年間,共給了受害者約2000元。

被告多次非禮有語言障礙的受害者,昨早被判坐牢3年。(示意圖)
受害者患PTSD
受害者在2020年初,因冠病疫情爆發而停止定期到教堂禮拜。到了2022年,受害者在禱告時腦海突然閃過事發畫面,她事後反覆地回憶起這些事件。
受害者最終無法承受壓力,在2022年9月13日將深藏多年的秘密告知母親和姐姐,並在姐姐的陪同下,於同月15日報警。受害者到醫院接受精神評估,被診斷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被告今年3月15日賠償受害者5714元。
控方指被告以宗教領袖身份之便,性虐待受害者長達5年,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3個月半至39個月。由於被告年過50歲無法接受鞭刑,控方也要求法官判被告多坐牢3個月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