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六個與30億元洗錢案有關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曾獲得政府稅務津貼,但在有關起訴或定罪前給予的稅務津貼將不會追回。
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7月2日通過書面回復國會議員詢問時透露以上信息。他指出,被告人或其配偶從被起訴或定罪的財政年度起,稅收優惠已被取消。不過,此前給予的稅務津貼將不會追回,除非當時受惠人有違反稅收獎勵計劃的行為。
此外,作為本案執法行動的一部分,當局已沒收被告人的資產,沒收的資產總價值遠超過給予的稅務津貼。官委議員烏莎拉妮(Usha Chandradas)是在國會口頭詢問,最近的30億元洗錢案中,有多少與其相關的家辦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稅收優惠,以及政府是否打算收回此前給予他們的津貼。
日前,30億元洗錢案的10名被告在落網一年內被治罪,法院先後充公約9億4400萬元的資產,占了他們被繳獲10億資產的逾九成。整個洗錢案凍結或扣押的30億元資產,不僅來自這10名被告,還屬於另外被調查的17人。
洗錢案爆出後,當局對家辦的審查過程更加嚴格,申請時間也更久。家辦審批時間從之前的不到六個月,延至長達18個月,當局已修改設立新家辦的程序,以縮短審批時間。對於申請稅務津貼的單一家辦,一般需要九至12個月來處理,時間長短可能取決於個案申請的複雜程度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