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叔因上廁所,和被告起糾紛。
(新加坡訊)阿叔不顧廁所門上張貼「正在施工」的告示入內如廁,麵攤助手看不過眼說了他兩句引發爭執,阿叔欲拍照放上網,結果麵攤助手一怒之下抓起一杯熱湯就潑過去,還用杯子打阿叔的頭。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勿洛北路第123座咖啡店的潮源面家麵攤助手楊興賢(60歲,音譯)。他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的罪行,另外面對的另一項蓄意傷人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他前日被判坐牢兩周。
調查揭露,去年7月15日傍晚6時許,一名阿叔(61歲)因有三急,即便看見咖啡店廁所貼上「正在施工」的告示,仍走了進去。
被告見他進入廁所,對他說了一句:「不能等啊?讓別人做完他們的工作。」
不過,阿叔不加理會,仍進去如廁。
緊接著,一名拄著枴杖的老伯問被告,廁所是否能使用,被告卻以截然不同的態度,提醒老伯入內要小心,因為地面又油又滑。
阿叔從廁所出來後,不悅地叫被告專心工作「管好自己的事」,兩人因此吵了起來。
兩人越吵越凶,阿叔見被告的口罩下滑,指責他沒戴好口罩,隨即掏出手機,貌似在拍視頻,恫言要放上面子書。
被告叫阿叔走開,不要騷擾他,但阿叔還是挑釁問他是不是怕了。

被告楊興賢。(圖取自《海峽時報》)
被告瞬間被激怒,抓起盛著熱湯的鐵杯就潑向阿叔。阿叔試圖反擊,但被告用鐵杯打阿叔的頭,阿叔這才離開,被告則繼續對著阿叔爆粗口。
傷者左眼二級燒傷
根據阿叔的醫藥報告,他頭部受傷,左眼二級燒傷。
阿叔的醫藥費共279新元,被告已做出全額的醫藥費賠償。
傷者兒:父一星期無法工作
《新明日報》記者昨早走訪阿叔的住家,不願具名的阿叔兒子(32歲)說,事發後父親的左眼受傷腫脹,並留下一些疤痕,而且因為他的視力本就欠佳,當時生活還需要旁人協助。
「父親的頭部也被打到需要縫針,事發後的3天他也有申訴頭痛。」
另一方面,記者也走訪攤位,但負責的員工拒絕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