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送餐員在取餐途中錯過轉彎的路口,因此騎上人行道掉頭,結果撞上一名因趕巴士在奔跑的15歲少年,導致少年被撞飛到馬路上,重傷骨折。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莫哈末法迪斯(24歲)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後,被判入獄5個星期,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8個月。
這起案件於2025年2月8日傍晚約7時30分,在多美歌威基路8號附近發生。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前騎著摩托車沿實利基路行駛,欲前往Wilkie Edge購物廣場取餐。他原本應該左轉進入威基路,在意識到錯過轉彎的路口後,他減速並把摩托車騎上實利基路人行道,掉頭騎回威基路。
被告明知不能在人行道上騎摩托車,卻為了取餐這麼做,當時他的車速約為每小時20公里。這時,一名15歲少年因見到巴士到站,於是從另一處走廊跑向實利基路巴士站。
隔著柱子 兩人視線被遮擋
兩人之間隔著一根大柱子,彼此的視線被遮擋,被告在過程中也未鳴笛警示路人。
結果,少年從柱子後方跑到人行道時,遭被告撞飛,摔在實利基路的巴士車道上。被告事發後立刻停下摩托車,把少年移回人行道上,並為他檢查傷勢。
一名路人見狀電召救護車,少年也致電父母告知情況。被告在現場等待少年父親抵達,並交換個人資料。

少年被送院治療,傷勢包括右拇指非移位性骨折、左膝蓋深層撕裂傷、下背部疼痛、椎間盤膨出,以及多處撕裂傷和擦傷等。少年因此得接受手術,在2月11日出院後,需服用止痛藥和接受物理治療。 (早報網示意圖)
少年多處受傷須接受手術
少年被送院治療,傷勢包括右拇指非移位性骨折、左膝蓋深層撕裂傷、下背部疼痛、椎間盤膨出,以及多處撕裂傷和擦傷等。少年因此得接受手術,在2月11日出院後,需服用止痛藥和接受物理治療。
控方指出,被告騎行的摩托車重量約為126公斤,卻在人行道上騎行,而且視線還被柱子遮擋。即使受害人當時在人行道上奔跑,並從柱子後方衝出,但他作為行人有權這麼做,受害人根本不可能預想到人行道上會有迎面而來的摩托車,而且被告全程未鳴笛,因此這不能構成求情因素。
另外,受害人當時被撞飛到馬路上,很可能遭受更嚴重的傷害,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7至9個星期,以及吊銷各級駕照21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沒有案底,事後留在現場提供協助,並配合調查。被告也向受害人家長道歉,並表示願意承擔醫藥費。不過,因受害人家長向保險公司索賠,被告在接獲保險公司通知後,才沒有直接支付藥費,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