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圖:法新社/ROSLAN RAHMAN)
從這個月30日(30日)起,所有在我國註冊營運、並專門向新加坡境外客戶提供服務的數碼代幣服務供應商(Digital Token Service Providers,簡稱DTSPs),如果沒有獲得執照,須停止相關服務。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發文告,進一步澄清數碼代幣服務供應商在《金融服務與市場法令》(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22)下的監管範圍。
金管局說,這類業務模式涉及較高的洗黑錢風險,而且主要活動發生在新加坡境外,當局難以有效監督。在這同時,有關執照的門檻維持在高水平,當局通常不會發出執照。因此,沒有獲得執照的業者必須在新條例生效前,停止有關服務。
金管局已主動聯繫可能受影響的業者,協助他們有序終止相關業務。新條規將不設過渡期。
當局指出,目前已在新加坡為本地客戶提供數碼支付代幣或資本市場產品代幣服務的業者,已受現有條例監管,因此不受影響。這類服務供應商也可繼續為境外客戶提供服務。
此外,只涉及公用型或治理型代幣的服務供應商,不在新監管框架下,因此也不受影響。
當局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這類服務供應商的數目非常少。受影響的業者可通過電郵[email protected]聯繫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