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新加坡是個「罰款之都」(Fine City)。
最近,一名新加坡女子就真的體會到了這個名詞的來歷。
她因為把腳踏車停到了地鐵站外,立馬就接到了30新幣的罰單......

《新明日報》報道,一名王姓女子在海軍部地鐵站停腳踏車停了差不多10年,期間一直沒有收到過罰單。
不料,上星期她突然看到停放腳踏車的附近欄杆貼了告示,禁止公眾把腳踏車停在那裡,不然將會被拖走。

圖源:新明日報
而自己就成了新規下的「受害者」。某天她去自行車停放處找車子的時候,就收到了罰單。
聯繫了地鐵站工作人員後,工作人員要求她支付30新幣後才能將車子騎走。
這讓王女士感到非常不可思議。「平時那裡停放了很多輛腳踏車,我也放了有10年時間了......」

圖源:新明日報
媒體在聯繫了地鐵公司後,得知公司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接到了不少通勤者的投訴,稱地鐵站外經常有人亂停自行車,阻礙他人的交通。
因此,公司早在兩個月前就在非許可腳踏車停放處張貼告示,通知自行車騎士把車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示意圖,圖源:Yahoo
不過,也有一些公眾認為在落實這項規定時,當局應該更有同理心一些,至少應該給違反者一次機會後再罰款。
畢竟,有很多老人可能看不懂指示牌,不知不覺中就違反了相關規定了。

圖源:Mustsharenews
另據軌道交通系統 (RTS) 法令,對於此事,當局可罰款高達5000新幣。
大家以後在新加坡騎自行車時,需要停放的時候得多留神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