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

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 CPF)是一種獨具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種社會福利制度,即所謂「退休基金社會主義」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的長期儲蓄。政府通過這一制度有效地調控消費基金,解決職工購買住房和退休後的養老問題。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建立於1955年,當時新加坡還是英國的殖民地,人民生活困苦,特別是居住條件很差,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缺乏社會保障,為了逐步改變這種狀況,同時又避免政府承擔財政責任,於是立法建立了這種自助性的保障模式。1965年獨立後,新加坡政府繼承了這一制度模式,目的是為雇員退休後或不能繼續工作時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經過50多年的發展,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現已發展為向社會成員提供養老、醫療、儲蓄等保障項目的社會保險制度,其覆蓋範圍也從公共和私人部門內的雇員擴大到自雇者。經過多年的實踐,已被證明於國於民都是有利的,對調控國民經濟起著重要的作用,提供了經濟高速發展的資本;對新加坡的金融體系、對節制消費、抑制通貨膨脹都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和明顯的作用。更多關於新加坡公積金的信息,可查閱其官方網站www.cpf.gov.sg。
中央公積金帳戶分類
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分設了四個帳戶:
1. 普通帳戶(Ordinary Account) : 普通帳戶的公積金可用於購置政府組合房屋(簡稱組屋,類似我國經濟適用房)、人壽保險、子女教育支出、信託股票投資等;
普通帳戶投資計劃可選擇的金融工具有三類 。第一類為無投資限制,包括定期存款、新加坡政府債券、國庫券、法定機構債券、新加坡政府擔保債券、年金等。第二類為投資上限不超過35%的部分,包括股票、產業基金(不動產投資信託)、公司債券 。第 三類為投資上限不超過10%的部分,主要針對黃金等貴金屬投資。
大部分公積金實際上沒有進行任何主動投資,這部分資金一般都由中央公積金局投資運作,公積金成員則獲得無風險的記帳利率。
2. 專門帳戶(Special Account) : 專門帳戶用於為公積金成員積累退休金,提供養老保障。
3. 醫療儲蓄帳戶(Medisave Account) : 醫療儲蓄帳戶為公積金成員及其直系親屬支付住院、門診醫療服務、繳納疾病保險費等。
4. 退休帳戶(Retirement Account): 資金來源於專門帳戶,在成員年滿55 周歲時建立,年滿62 歲時開始支付養老金。
中央公積金繳費率
中央公積金繳費一部分來自於雇員,一部分來自於僱主。繳費按照不同比例計入各個帳戶。公積金繳費率與參加公積金計劃成員的年齡相關,壯年多繳納,逐步遞減,退休前後大幅降低。2019年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繳費率如下表所示:

如果兩個新加坡人的薪水都是2000新幣每月,年齡分別為30歲和62歲,工資表:

註:公積金繳納的工資限額為每月6000新幣,工資超出6000部分不需要繳納公積金。比如,ABC的工資為8000新幣,那麼按照上限6000繳納公積金:

固定工資之外的獎金也是要繳納公積金的,每個人每年繳納公積金的總收入上限是102,000新幣。 比如,ALAN的月工資是6,000,年底獎金為35,000。那麼獎金部分有多少需要繳納公積金呢? $102,000 – ($6,000 X 12) = $30,000. 也就是說,獎金部分的30,000新幣需要按照比例繳納公積金,獎金部分的5,000新幣超出個人年度上限,這部分不需要繳納公積金。
公積金是一種儲蓄計劃,而非國家福利
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是一種勞動產生所得的強制性儲蓄計劃,沒有工作的新加坡人每月沒有公積金儲蓄,年老時公積金帳戶便沒有任何餘額可提取。
比如:LILIAN是家庭主婦,年老時公積金帳戶餘額只有幾千元,到65歲以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可能只有幾十元。
公積金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
每個新加坡人每月繳納的個人部分公積金,可以抵扣當年個人所得稅。
比如:ALAN的年收入是$107,000,個人部分扣繳的公積金為20,400,那麼20,400是稅前抵扣部分可以從中收入減除。
公積金可以傳承
如果新加坡人在去世時,公積金存款沒有提取完,可以全部分配給子女或任何指定的受益人。
破產人士的公積金
根據新加坡1967年破產法令第8條文,破產人士的所有資產將會被凍結,並由報窮局充公和管理。但是,破產人士的公積金不會受其影響。
破產人士應該把公積金留在公積金戶口裡,以讓公積金豁免成為破產人士的資產。但是,一旦把公積金提出為現金,該公積金會被視為破產人士的其中資產之一,進而可能被充公。
所以宣布破產前,把錢存入公積金戶口,可以合法避免被充公。
冷知識:新加坡的永久居民,在退掉永久居民身份時,可以一次性取出所有公積金餘額,包括普通戶口,特別戶口和醫保戶口。

關於繳交公積金你必須知道的事
雇員的每月薪金若超過$50但低於$500,雇員本身將不需要繳交公積金。僱主必須獨自承擔公積金的繳交。
>繳交公積金後,符合資格的雇員將可獲得就業補助金(WIS)。欲知詳情,請瀏覽www.workfare.sg.
>在《僱傭法令》及《公積金法令》下,僱主有責任為雇員提供基本的僱傭權益。執行這些權益後,僱主和雇員都能獲得政府的補助福利,如特別就業補貼以及就業補助金。大部分僱主都負起了他們應盡的責任。因此,身為僱主也不應該例外。任何不遵守條規的僱主將會受到嚴重的懲罰:
若違反《僱傭法令》:
>初犯者罰款介於$3,000到$15,000之間或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罰款介於$6,000到$30,000 (不少於$6,000)之間或監禁長至12個月,或兩者兼施。
若違反《公積金法令》:
>遲繳交公積金將必須繳付18%年利的利息(每月1.5%)
>初犯者罰款介於$1,000到$5,000之間或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罰款介於$2,000到$ 10,000之間或監禁長達12個月, 或兩者兼施。
>如果僱主隱瞞公積金局有關雇員的公積金繳交,僱主會被罰款高達$10,000或監禁長達7年,或兩者兼施。
雇員的公積金繳交額將根據他們每月賺取的總薪金計算,下表顯示應繳付及不必繳付公積金的薪金類型:

為雇員繳交公積金,每月都有14天寬限期。如果寬限期的第14天落在星期六、星期天或公共假期,僱主可在隔天的工作日繳交。例如,2019年8月的公積金需要在2019年9月14日晚上23:59分之前提交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