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修訂後的《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將於7月30日起生效。法令結合原有的《破產法》和《公司法》中的相關章節,並更新相關條文,以符合國際慣例。
律政部發表文告表示,根據新法令,破產人士在債務償還計劃下的欠債頂限,將從目前的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國會早前通過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無法償還6萬元或以上債務的個人可申請破產。申請破產的企業,債務底限也從1萬元大幅調高到10萬元。欠債人也有長達六個月的時間回應債權人的要求。這是在早前法令後的又一次提高。
為了幫助更多欠債人避免破產,政府將把「債務償還計劃」的債務頂限,從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這能讓更多欠債人加入「債務償還計劃」,避免破產影響就業。」另外,破產人平均需要9.7年才能脫離窮籍。政府將通過「分階段脫離窮籍框架」,幫助破產人提前五到七年脫離窮籍。

目前,監管個人破產、企業清盤,以及債務重組的條例,被分散在破產法令和公司法兩部不同法令之下。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生效後,所有相關條文將集結於一處,到時破產法令、涉及企業清盤和重組的公司法條文將被廢除。

根據律政部數據,上半年共收到1711份破產申請。其中4月份的462份申請,是15年來的新高,比2008年到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時候的200-300起還要多。
據8視界新聞報道,受訪律師表示,在近期接獲更多客戶針對申請破產方面的諮詢,尤其是來自受疫情衝擊最嚴重的旅遊和航空業者和員工。一些商家和個人也針對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等事宜,前來徵求律師的意見。受訪律師估計:這類客戶增加了25%到30%左右。

當局也正在考慮推出更多臨時措施,以協助因為冠病疫情而倒閉,或需要債務重組的微型企業。
*新聞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