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運營法律常識不可少

2020年06月29日   •   1萬次閱讀

2019全球高價值商業服務提供商TMF Group與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聯合發布了《中國跨境投資:取道新加坡,開拓東協市場發展機遇》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該報告認為,東協超過6億人的消費者市場和其迅速壯大的中產階級,使其成為中國投資者尋求增長機會的重要地區。而新加坡將在其中發揮區域門戶和貿易基地的關鍵作用,特別是在高附加值行業,如先進位造業、高科技行業和製藥業/生物科技等領域。設立新加坡後如何正規經營符合相關的法律規範是我們必須了解的,下面小編給大家講解下關於新加坡公司的法律事項。

主管機構與新加坡公司註冊

新加坡商業註冊局(英文簡稱ROC),是新加坡公司註冊唯一的主管機構。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須經ROC註冊。申請註冊公司從事商業活動,除了銀行/金融/保險/證券/通訊/交通/等行業和對環境有影響的生產行業需向政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申請外,商業機構和公司的設立,只需向註冊局登記即可。

註冊資本和註冊費

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註冊資本是最低新幣10萬元,繳足資本則是新幣2元起。股東可隨時決定提高註冊資本和繳足資本,只需在註冊局填寫表格和交納費用即可。註冊資本代表公司可向股東發出股本之限額,公司可在這個額度內發出股票,並要求股東一次或多次交納所認購的股票之款項。經認購而又繳足了的股票即是公司的繳足資本。

董事要求及限制

必須有至少2名董事,其中一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就業准證持有者。董事人數,退休和連任方法都應在公司細則里加以規定。

公司法定秘書

新加坡註冊的公司必須任命一位公司法定秘書,至少一位。其需要確保公司符合新加坡的監管與報告要求。需要注意:公司的秘書職位空缺不得超過6個月。

註冊地址及實體號

公司必須有註冊地址。註冊地址更改或辦公所在地的名稱改變,必須於14天內通知註冊局。必須在所需文件上顯示其名稱和唯一實體編號。新加坡公司註冊成立後,會計和公司監管局(ACRA)將為公司提供唯一實體號(UEN),這是用於政府交互(例如報稅)的標識號。新加坡公司必須在公司文件和通訊中顯示其名稱和UEN。這些文件包括:

1、商業信函;

2、帳戶對帳單或發票;

3、正式通知;

4、刊物;

5、匯票,本票,背書,支票,訂單,收據和信用證;

6、公司名稱也必須顯示在公司印章上;

注意:任何人代表公司使用印章,或在上述文件中簽名時,沒有包括公司名稱的,均屬違法,並可能被罰款(涉及金融交易)。

會計準則

新加坡公司成立時必須指定一個日期作為其財政年度的結束日期。這指的是公司年度會計期的結束,不必一定是每年12月31日。在確定財政年度結束日期時,需要結合公司商業周期,報告目的以及納稅期限來指定。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必須保留至少5個財政年度的有效財務帳目和交易記錄。由於此類記錄可能相對龐大且複雜,公司可以考慮選擇專業的財稅會計公司服務。

公司稅務

所有新加坡的公司必須繳納公司稅,包括來自新加坡的任何應納稅收入和匯入新加坡的外國收入。公司稅必須每年通過以下方式呈報:在線呈報:每年12月15日;紙質呈報:每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