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有公眾申訴花錢買「點數」無法消費後,還有許多商家抱怨讓顧客用「點數」埋單,最終收不回錢,其中一家本地餐館損失高達11萬元(33萬令吉)。
《新明日報》前日報道,幾名苦主申訴在網絡支付平台購買積分後,因無法消費,損失至少7萬元(21萬令吉)而報警。
該平台自稱是採用區塊鏈技術開發,支援多個國家的電子付款。

螃蟹之家總裁黃泯萊說,使用平台半年損失至少11萬新元。(潘豐源攝)
除了消費者,記者也根據有關平台提供給會員的目錄,聯絡上幾名參與平台的商家。
其中,螃蟹之家總裁黃泯萊受詢時說,當初考量到能帶動生意,便於2019年5月開始參與平台,允許消費者利用平台點數在餐館消費。
他說,當時商家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而且每日也能透過應用程式結帳兌現後,直接匯入餐廳銀行戶頭。不過這樣的情況卻在使用的3個月後出現變化。
「前兩個月每天都能兌現,平均每天有4000元(1萬2000令吉)的消費,但到了第三和第四個月,就沒有辦法每天兌現,而是拖到一周才兌現,但那時候使用的人也越來越多,其中一天的消費額高達4萬元(12萬令吉)。」
他說,由於那時對於平台的信任,加上生意繁忙,直到累計至少11萬元還未兌現,才察覺事有蹊蹺。
黃先生也當場示範,在手機點擊有關支付平台的應用程式,不過已無法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