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樟宜監獄為新加坡的死刑行刑地點。(谷歌地圖)
作者 侯佩瑜
在新加坡,有32項罪行可能面對死刑,其中四項是強制性死刑——謀殺、販毒、涉及恐怖活動和擁有非法槍枝、彈藥或爆炸物。

新加坡自2007年被正法的囚犯人數。(海峽時報)
被正法的囚犯大多是因為販毒。根據我國法律,販運超過250克冰毒、15克海洛因或500克大麻者將面對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統計顯示,至今有108個國家全面廢除死刑,28國尚未廢除但至少10年不執行死刑,另有56個包括新加坡在內的國家維持死刑。
也因此,新加坡的死刑制度一直為西方媒體、人權分子所詬病。
但我國已多次重申,對販運毒品者處以死刑的嚇阻作用可拯救成千上萬的性命,我國現行的毒品法律符合社會最大利益,也得到絕大多數人民的支持。
政府自2013年1月起有條件廢除強制性死刑,讓法庭在審理帶死罪的謀殺或販毒案時,能有更大酌情權,可改為施加終身監禁和鞭刑。
新加坡是一個嚴刑峻法的國家,但同時也會有一些比較人性化、柔性的管理。
我國死囚在問吊前,監獄會給予親友更頻繁和更長的探訪時間,死囚也能吃上最愛的食物,穿上便服拍攝照片,給家屬留下最後的身影。
關於死囚正法前的執行程序的記錄並不多,紅螞蟻透過死囚的家屬、媒體報道、輔導員拼湊了一些畫面。
行刑前和親屬相聚
樟宜監獄為新加坡的死刑行刑地點,一般在星期五黎明時刻執行,監獄會在死刑犯在處決前大約一周前通知家屬,也就是星期一。
監獄亦會通知家屬為死囚辦理喪事,或向政府申請喪事的經費。
監獄也會安排家屬與死囚見面,家屬一般上可以更頻繁地探視犯人,每次探視的時間也可以延長。
當局會盡最大努力,滿足囚犯及其家人提出的要求。但是,為了保證犯人的安全,身體接觸是不允許的。
曾輔導死囚的宗教輔導員張居士2001年曾透露,在死囚問吊最後3天,死囚的親友也可以從早上9時一直探訪他們到下午5時,陪伴他們度過人生的最後一程。
一般一個月只能探望兩次,一次只能見面20分鐘,如果是網上探訪則長達半小時。

(監獄局)
行刑前的最後一餐
46歲死囚坦加拉祖(Tangaraju Suppiah)因教唆他人運送1017.9克的大麻給他,於2018年10月因罪名成立。
上訴庭法官在2019年8月駁回了他的上訴申請。他過後申請覆核上訴庭的裁決,也於今年2月被駁回。向哈莉瑪總統要求特赦,也沒有成功。他今年4月26日,被處死刑。
社運人士可琪拉(Kokila Annamalai)在臉書透露,收監了九年的坦加拉祖,行刑前一周,最想吃的食物有有海南雞飯、印度黃姜飯、冰淇淋蘇打水,還有美祿口味的糖果。除了美祿口味的糖果,其他監獄都給他買了。
新加坡法律學會2008年主辦了「法律遺產:新加坡的法律故事」的導覽活動。參與者曾轉述導覽員的話說,囚犯如果被判死刑,在臨死前可以免費吃一頓好的,條件是不超過20元。死囚最常點的不是雞飯,也不是炒粿條,而是肯德基家鄉雞!
張居士在2001年接受媒體訪問時也透露,死囚在受刑的前3天,就不用吃監獄中的食物,獄方會發給他們每天30元的伙食費,讓他們在「最後一餐」,可以享受到自己喜愛的食物。
「死囚們可以請監獄官從外面幫他們買食物進來吃,有些人在這個時候,會特別想吃榴槤,有些人則懷念本地風味小吃叻沙和肉骨茶、更有些人念念不忘友族的印度煎餅。」
張居士透露,監獄官與死囚都相處得非常融洽,所以通常他們都都儘量滿足死囚的要求,有者甚至自掏腰包,多付一點錢,買多一些食物給他們享用。
綜合他們的說法,死囚在問吊前都會吃上自己最喜愛的食物。
為親屬留下人生最後身影
死囚問吊那一天,對他們的家人而言,也許是痛苦深淵的開始……
早在1990年代,死刑犯就有機會穿上便服拍照,照片隨後交由家屬保管,成為家屬最後的回憶。
新加坡監獄署告訴《法新社》,這項做法屬自願性質,而拍照本身允許家屬擁有死囚的近照。
2004年謀殺中國女童黃娜罪名成立的24歲馬來西亞籍死囚卓良豪(外號「阿豪」)也在問吊的四天之前,穿上家人為他準備的新黑色西裝大衣,擺出了幾個姿勢讓家人拍照。他過後還親自挑選出一張他最滿意的照片,當作他靈堂上的遺照。
2008年外號「獨眼龍」的陳楚仁在實龍崗4道組屋單位里向外號「牛奶豬」的林福順連開6槍殺害後者,觸犯軍火法令,被判處死刑。他靈堂上擺放的坐禪遺照,也是在監獄內特別拍攝的。
64歲納扎里(Nazeri Lajim,譯音)2012年販運不少於33.39公克的二醋嗎啡(海洛因的違禁成分,也稱純海洛因)。經審訊後,他在2017年被判罪成和死刑,之後上訴至最高法院也被駁回。他趕在上絞刑台的一天前向最高法院上訴庭申請進行司法檢討,但被三司駁回,7月22日接受正法。
納扎里在正法前也拍了一輯照片,至少有六張照片。
其中一些是納扎里穿著傳統服裝,鋪上禮拜毯,面朝麥加方向祈禱。

(取自Haikal Nazeri臉書)
一些則是他比著「V」的勝利手勢滿臉笑容的便衣照,完全看不出他即將要正法,也許他希望給家人留下他最開心的樣子。

(取自Eric Wishart臉書)
來自馬來西亞的卡拉萬(Kalwant Singh)因持有與走私不少於181.05公克的二醋嗎啡而在2016年被判處死刑。他隔年針對罪成與刑罰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沒有成功,被安排在2022年7月7日接受正法。
他在接受正法前也拍了照片,家人還特地給他買了一雙白色運動鞋,帶上T恤、運動褲以及帽子供他拍照所用。
拍攝現場還提供了高凳的簡單道具。
在一張照片中,他穿著這雙運動鞋,臉上露出燦爛的笑容。

(取自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推特)
來自馬來西亞33歲的納加恩德蘭(Nagaenthran K. Dharmalingam)因走私42.72克的二醋嗎啡而在2010年被判死刑。他2011年上訴失敗後,提出了七次各式申請來推遲被正法的結局,原定2021年11月10日執行的死刑,最終成功拖延到2022年4月27日。他在正法前也拍攝了照片。

(取自Ram Paiya臉書)
社運人士可琪拉形容,死囚臨終的照片,就像寫給家屬的情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