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蘭妮:證據不足 當局無法提控吉寶賄賂案涉案人

總理公署部長英蘭妮。(圖:視頻截圖)
總理公署部長英蘭妮表示,貪污調查局已竭盡所能調查吉寶賄賂案,但由於證據不足加上缺乏關鍵證人,當局因此無法提控涉案人等。
英蘭妮在國會就吉寶賄賂案做出說明時說,由於這是一起跨境案件,我國總檢察署和貪污調查局向巴西當局發出三項司法援助請求,以索取所需的證據,並向另一個外國機構要求盤問其他證人,但最終沒有獲得有用的證據和回應。一名外國證人也不願在本地供證,而當局無法強制他這麼做。
涉案的是六名吉寶岸外與海事公司的前高層職員,他們被指串謀向在巴西的外國代理支付總額約5500萬美元,約等於7317萬新元的賄金。這些外國代理之後用這筆錢賄賂巴西國營石油公司官員。當局進行調查後,對他們發出嚴厲警告,而沒有提控他們。
英蘭妮說,這並不意味著涉案者完全脫罪,而是當局沒有足夠的證據提控他們。如果之後出現新證據,控方依然可以重新評估是否提控他們。
英蘭妮說,本地執法機構並沒有在其他國家執法的權力,反之,我國也不會允許任何外國機構在本地執法。
因此,當證據在新加坡境外時,本地的機構依賴的是國際合作和外國當局的協助,以便展開調查並獲取相關證據。她呼籲議員們在評估當局持有的執法權限時,採取實際態度。
在海外開展業務的新加坡公司處於各種不同的環境黨中,各種商業慣例也在這些環境中盛行,我國無法監管所有情況,但是,當局能夠而且應該做的是使本地公司和系統不被貪污影響。她指出,本地公司必須確保能夠廉潔地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