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關當局陸續將在一馬發展公司弊案中,所起獲的款額歸還大馬政府,至今已歸還8800萬新元(約2億7255萬令吉)。
《聯合早報》引述新加坡警方和總檢察署的文告報導,新加坡有關當局2021年12月已再向法庭申請,歸還一馬公司弊案中起獲的約1030萬新元(約3190萬令吉)給大馬政府。至今,共約8800萬元已歸還給大馬政府。
當局會繼續按照新加坡的司法制度,處理歸還與一馬公司弊案相關資產與款額的申請。
此外,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的前瑞意銀行(BSI Bank)主管與同謀,去年底已接到警方發出的嚴厲警告。
據文告指出,去年10月至12月已向前瑞意銀行新加坡分行財富管理服務主管凱文和同謀吳思偉發出嚴厲警告。凱文原可面對4項欺騙罪,吳思偉可面對4項教唆罪名。
根據商業事務局的調查,凱文在2012年至2013年之間與同事楊家偉協助一馬公司的附屬公司投資3類資金,附屬公司每年繳交管理費給個別資金的投資經理。
兩人在前僱主瑞意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密謀私吞部分管理費,並找來吳思偉協助;後者成立Bridge Global Managers公司,與資金的投資經理達成秘密協議,獲取部分管理費作為介紹費,並把所得款額與凱文和楊家偉共享。
楊家偉因欺騙、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洗黑錢等罪名,已先後於2016年12月及2017年7月被定罪,被判坐牢30個月和54個月,兩項刑期有約15個月重疊。
文告指出,警方仔細考慮案件的情況並諮詢總檢察署後,向凱文和吳思偉發出嚴厲警告,取代提控。當局是在考慮多項因素後做出決定,包括考慮到他們配合調查並透露密謀牟利的安排,交出不法得來的款額和海外資產。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別在2020年10月和2017年12月,向凱文和楊家偉發出終身禁令,禁止他們提供財務諮詢服務。吳思偉涉案時不是財務顧問,若日後申請提供財務諮詢服務,當局會將他的行為考慮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