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者住在一間服務式公寓的一樓單位。
(新加坡訊)疑尾隨24歲青年,並趁他開門入屋時,持刀闖入屋內打搶,還割傷對方的手,37歲男子涉嫌持械搶劫,昨天被控。
這起持械搶劫案發生在星期一(14日)清晨6時30分,地點是裡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
警方昨晚發文告透露,當時警方接獲一起持械搶劫中傷人案,24歲男子與一名持刀的37歲男子對峙,後者搶走對方現款500元與一台蘋果手機。
當時24歲男子的手部受傷,被劃出一道非常深的傷口,過後在清醒下送院,目前情況穩定。
文告透露,經過警方調閱電眼與調查,東陵警署警員在48小時內確認37歲嫌犯的身分,並將之逮捕。
男子將於昨日在刑事法典第394條文與397條文同讀下被控,一旦搶劫兼傷人罪名成立,可被判5年至20年監禁,以及鞭刑不低於24鞭的刑罰。
據瞭解,當時受害者是在單位外開門入內時,被陌生男子持刀入內打劫。
警方也提醒,公眾若被搶劫,切記要保持冷靜以及記下對方的外貌特徵,事後儘快報警。
男住客隔天搬走
男住客被打劫後,隔天搬走。
記者週四下午走訪事發地點,發現是一間服務式公寓。
不願具名的公寓男職員透露,被打搶的住客是兩周前,獨自入住到一樓單位,共住了10天。
他透露住客並沒跟他們通報自己被打劫,但當天早上8時,目擊四五名警員抵達現場,與住客談話時,他觀察到住客的手部有傷口。
「我當時詢問警員發生什麼事,警員指這裡發生打劫案,所以前來調查。」
他也說,住客於隔天就立刻搬走。據觀察,公寓的一樓單位門外連接公共走廊,任何人都可經過。
被搶走2300新元財物
受害者是泰國人,被搶走共2300元(約7590令吉)財物。
根據控狀,37歲被告莫哈莫法扎爾被控於2022年11月14日,清晨6時30分在303號峇峇利路打劫,包括一台價值1800元(約5940令吉)的蘋果11 Pro系列手機、現款500元(約1650令吉)及一本屬於泰國籍普卡布艾力沙的護照,這些財物價值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