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代步車出行又出新政策,不注意可能又要被罰款啦
花一張擁車證的錢,快能買一輛小汽車了。
所以在新加坡擁有一輛車的成本
實在是太高昂了! 為了方便出行,在新加坡各種各樣的經濟型代步工具也是比較常見。
使用最多的是摺疊式自行車和滑板車。
還有外形炫酷的滑板車,以及各種平衡車,雖然好看,但是安全性差,容易發生意外。
個人代步工具之所以流行,之所以不斷更新換代,
最重要的原因在於便捷。
但是,個人代步工具最大的弊端,就在於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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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涉及安全,還有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行為層出不窮,隨意放,亂擺,影響交通秩序。
所以,地鐵上通常是禁止攜帶這些東西的。
而新加坡欲打造亞洲最安全國家,對個人代步工具的管制非常嚴格。
雖然代步工具給民眾帶來了很多便利,
但是因為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因此經常會有一些意外事故發生。
為了更好地保護民眾的交通安全,新加坡將開始實施關於個人代步工具的新法令!
而新加坡電動踏板車註冊規定還有一個多星期就要生效,
至今已有超過7萬5000輛電動踏板車完成註冊手續,超過九成的人年齡於21歲或以上。
公眾未來將能通過MyTransport.SG應用程式舉報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違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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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局今天發文告表示,已為電動踏板車註冊的公眾當中,
約73%的用戶年齡介於21歲到50歲、51歲以上的註冊者則占22%。
年齡介於16歲到20歲的註冊者只占少過5%。另外,約85%是新加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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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局從7月1日起,使用或允許他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踏板車,屬於違法行為。
售賣非UL2272標準電動滑板車的零售商也將受到處分。
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滑板車,
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零售商若繼續售賣非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
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7月1日之後註冊或轉讓的非UL2272標準電動滑板車也將被拒絕。
到了2021年1月1日,公共道路上只允許使用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
沒有UL2272標準的電動滑板車,當局指出,一旦用戶註冊後,他們可以繼續使用直到2020年12月31日。
大家在選擇使用代步車出行的同時,一定要遵守這些規定,不小心可能就會被罰款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