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2025年11月4日抵達高等法院。(圖:CNA/Wallace Woon)
工人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完成對秘書長畢丹星的紀律審查後,決定向他發出正式譴責信。受訪政治觀察家認為,這一處分相對輕微,也表明工人黨對畢丹星的支持。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工人黨中委會於4月28日和29日召開會議,審議紀律委員會針對畢丹星是否違反黨章的調查報告。畢丹星早前因向國會特權委員會撒謊被法院定罪。
獨立政治觀察家陳添金博士(Dr Felix Tan)在接受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訪問時說:「總的來說,工人黨似乎已經免除畢丹星故意撒謊的責任,並總結出他只是犯了錯誤。有意在國會撒謊和做出錯誤的判斷是兩回事。就此事而言,處分猶如輕拍他手腕一下。」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社會研究室兼任首席研究員陳恩賜副教授(Tan Ern Ser)也認為:「結果似乎在說,出於好意、為了支持黨而撒的善意謊言是錯的,但不足以構成更嚴厲的懲罰。」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系副教授陳慶文(Eugene Tan)表示,這一結果在意料之中,但還是令人難以置信。
「你做錯了,我們理解原因,所以我們只是輕微訓誡你一下。很明顯,工人黨想徹底終結這樁自己釀成的風波。」
陳添金博士也指出,紀律調查結果表明,工人黨依然堅定支持畢丹星。
「無論人們認為結果是好是壞,調查結果本身表明,工人黨不認為應該將畢丹星清除或開除。」
呼籲提高透明度
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助理教授Benjamin Ong認為,工人黨通過聲明表明,畢丹星的行為不僅對他個人,也對黨產生了影響,工人黨應就他們如何達至這一最終決定,提供更多信息。
「我希望(工人黨)能夠更詳細地說明畢丹星究竟違反了哪些黨原則,以及具體哪些行為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當然,任何政黨都沒有法律義務公開這類事件的細節,但這些細節可能會影響選民的決定。」
他呼籲工人黨在中委會如何權衡制裁措施方面提高透明度。
工人黨在文告中提到,紀律委員會認為,根據法院的裁決,畢丹星的行為違反了黨章第20(1)條和第30條。
工人黨計劃將在下來兩周內發出召開特別幹部大會的通知。
陳添金博士認為,調查小組將需要向黨內幹部解釋他們得出結論的過程。
「他們會在黨內各派系之間,找到折衷方案,並達成妥協。畢竟,現在黨內還有誰能像畢丹星那樣擁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呢?」
陳慶文則認為,儘管黨內支持者大多團結一致,但此事或多或少已導致畢丹星在黨內外的信譽和誠信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