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共和制,其中包括總統和總理兩個重要的職位。
這兩個職位在職責、權力和薪酬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新加坡總統是國家的象徵性元首,自1993年以來,總統由全體公民選舉產生。新加坡歷經57年,已經有8位總統擔任過這一職務。總統的任期為6年,第一位由全民選舉產生的總統是王鼎昌,而現任總統是哈莉瑪。
另一方面,新加坡總理是國家的行政首腦,自1965年8月9日以來,總理的任期最多五年,但可以連任。新加坡自建國以來,共有三位總理,他們都來自人民行動黨,並且都是華人。
在職責上,總統主要負責國家的禮儀性工作,而總理則負責領導政府,制定國家的大政方針,是最有實權的官員。
根據《新加坡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總統擁有以下權力:
保管國家儲備金的第二把鑰匙;
委任獲多數國會議員支持的議員為總理;
拒絕解散國會;
否決有關調整公積金投資等法案;
否決法定機構和政府公司預算;
赦免死囚等罪犯,但須聽取內閣建議。
在薪酬方面,新加坡總統的年薪約為154萬新幣,而總理的年薪約為220萬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