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鐵站里勸誡人們戒掉電子煙的廣告。(海峽時報)
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卻不是沒底線的包容
黃循財總理在8月18日國慶群眾大會上的一句話:「大家知道,在新加坡,我們不只是規劃,還會實現我們的計劃(In Singapore, you know that we do not just plan, we make things happen)」說的雖然是新加坡北部的發展計劃,卻也適用在今天(8月28日)的一項宣布。
根據衛生部和內政部聯合發布的文告,從9月1日起,依託咪酯與其類似物(analogues)正式列為C級毒品,暫定為期六個月。
與電子煙和依託咪酯相關的刑罰也將全面升級:
擁有、使用和購買電子煙者
初犯將面對罰款500元(未滿18歲者)或700元(成年人),重犯者將被強制參加三個月的康復計劃,或面臨更重刑罰。
依託咪酯濫用者
初犯除了面臨上述罰款,還須參加最長六個月的改造計劃。重犯者將被逮捕,並接受中央肅毒局調查。
16歲及以上的重犯者,一旦重犯三次及以上,將被送入戒毒所,釋放後須接受為期12個月的毒品檢測和監管。
進口依託咪酯電子煙者
最低強制判處三年監禁並打鞭五下,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及打鞭15下;銷售和分銷者的懲罰為最低兩年監禁及打鞭兩下,最高為10年監禁和打鞭五下。
此外,到訪或旅居新加坡的外國人若被發現持有或使用電子煙(無論是否含有依託咪酯),除了充公電子煙,也將接到銷案罰款通知單,甚至面臨准證吊銷、驅逐出境等嚴厲後果。

(左起)律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蔡瑞隆、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衛生部長王乙康、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教育部長李智陞、以及人力部兼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政務部長迪內希,8月28日召開跨部門記者會,闡述全政府為應對電子煙問題的整體策略與舉措。(海峽時報)
當局在7月下旬首次宣布即將依託咪酯列為C級毒品,自然不是說說而已,大約一個月後,相關執法和刑罰力度雙雙提高。
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衛生部長王乙康在28日的記者會上說,新加坡目前沒有一項法令適用於依託咪酯電子煙,因此,不同政府機構必須將現有的法令和程序「縫合」起來,創建一個執法模式。
衛生部隨後會探討擬定新的法律或修訂現有法律,以賦予當局在執法和處罰方面所須的適當權限,以對抗電子煙以及任何可能通過電子煙吸食的有害物質。
依託咪酯濫用者大多數30歲不到
即使目前沒有適用法令,當局仍選擇以急就章的方式應對問題,主要原因相信跟以下數據有關:
吸食電子煙者當中,目前有三分之一未滿18歲,超過一半未滿30歲
依託咪酯濫用者中,約80%未滿30歲
2022年至2024年間,每年平均有3100名中小學、初級學院或勵仁高中的學生,以及約800名工藝教育學院、理工學院和大學的學生因電子煙相關的違例行為被抓
相比之下,2020年以前,學校和高等學府轉交衛生科學局處理的電子煙案件僅在50起以下。
都說年輕一代是國家的未來主人翁,不管是任何國家都絕對不能容許年輕一代斷送在毒品上,當局如此雷厲風行也不難理解了。
但也正因為他們年輕,也就還有時間改過自新。如王乙康所說:
「依託咪酯濫用者大多年輕也可能更無知,我們認為他們與頑固的吸毒者不同,他們可能更願意戒除。」

衛生科學局人員在8月下旬的掃蕩行動中,對吸電子煙者施以罰款。(海峽時報)
濫用者首次被逮捕時,除了罰款,衛生部也將介入,要求他們參加康復計劃。
吸電子煙者和濫用依託咪酯的人若主動向衛生科學局與四個指定夥伴機構求助,不但不會受處罰,也不會留下刑事案底。
但這個橄欖枝可不是沒底線的包容。王乙康說:
「此舉旨在給予濫用者一個改過自新、徹底擺脫過去的機會。他們仍然可以擁有美好且有意義的未來,但如果他們選擇不遵守規定或再次濫用,處罰將迅速升級。」
對販售者祭出大棒,同時給予願意改過的初犯者一條自新之路,雙管齊下對付電子煙的毒害是否能奏效,我們且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