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自CNA)
▎跨國詐騙與資產扣押
近日,新加坡警方在全島範圍內展開了一場大規模執法行動,對柬埔寨「太子集團」(Prince Holding Group)創始人陳志(Vincent Chen Zhi)及其同夥涉嫌洗錢和偽造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
10月30日,案件進入執法行動,此次行動中,警方一舉扣押了價值超過1.5億新元(約合1.15億美元)的資產,包括6處房產、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現金,以及一艘遊艇、11輛汽車和多瓶名貴酒等。這些資產被依法凍結,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置。
執法部門表示,這些資產很可能與陳志及其犯罪集團的非法所得有關。此次行動是新加坡警方近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資產沒收行動之一,彰顯了新加坡打擊跨國犯罪、維護金融體系誠信的決心。
案件背景
柬埔寨「太子集團」與「殺豬盤」詐騙
柬埔寨太子集團是柬埔寨最大的企業集團之一,旗下業務涵蓋房地產開發、金融服務和消費服務等領域。然而,這家在東南亞政商界舉足輕重的企業集團近年來卻被捲入了一系列令人震驚的跨國犯罪醜聞。

現年37歲的陳志(Vincent Chen Zhi)作為太子集團的創始人和董事長,長期活躍於柬埔寨的政商兩界,甚至曾被柬埔寨國王授予「公爵」爵位,並擔任柬埔寨首相洪森父子的部長級顧問,可謂「政商通吃」。
2024年,陳志還獲得了柬埔寨「年度企業家」的稱號,其商業版圖之廣和影響力之大可見一斑。
然而,陳志的「雙面人生」很快被揭開。今年10月14日,美國司法部和財政部宣布了對陳志的重大指控:陳志及其控制的太子集團被認定為一個跨國犯罪組織,在美國被列為「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
美國檢方披露,陳志涉嫌通過在柬埔寨運營「殺豬盤」詐騙窩點,實施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金融詐騙之一。所謂「殺豬盤」,是指詐騙團伙通過社交平台長期「養豬」(培養感情),然後誘騙受害者投資加密貨幣,騙取巨額錢財的騙局。
據美國司法部披露,陳志及其團伙在柬埔寨設立了多個被強制勞工看守的詐騙窩點,僱傭數百名受害者從事線上詐騙,向全球投資者實施「殺豬盤」騙局,累計詐騙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這些受害者往往被非法拘禁、暴力脅迫,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淪為犯罪工具,為詐騙集團牟取暴利。

面對美國和英國等國的指控,柬埔寨政府表示希望這些國家提供足夠證據,以便柬埔寨也能採取行動。但截至目前,陳志仍未受到柬埔寨法律的制裁,因為柬埔寨與美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陳志目前在柬埔寨境內處於相對安全的境地。
洗錢與偽造
新加坡執法部門的調查
雖然陳志本人遠在柬埔寨,但他在新加坡的商業網絡和金融活動卻未能逃過新加坡執法部門的法眼。早在2024年,新加坡警方的可疑交易舉報辦公室(STRO)就收到了關於陳志及其同夥的金融情報,並隨即展開調查。
鑒於涉案犯罪活動據稱主要發生在海外,新加坡警方積極聯繫了相關外國執法機構,尋求信息和協助。
今年10月14日,美國和英國官方同步發布了針對陳志和太子集團的指控和制裁公告,這為新加坡的調查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在獲取了這些信息後,新加坡警方迅速聯合反洗錢案件協調與協作網絡(AC3N)的成員機構,加快了對陳志洗錢和偽造行為的調查進程。

經過縝密偵查,警方鎖定了陳志及其同夥在新加坡的多處資產,並於10月30日果斷採取行動,對這些資產實施了凍結和扣押。
據警方公布的數據,此次執法行動共沒收了價值超過1.5億新元的資產,包括6處房產、銀行帳戶、證券帳戶和現金等金融資產,以及一艘遊艇、11輛汽車和多瓶名貴酒。
這些資產被依法查封,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或轉移。警方表示,這些財產極有可能與陳志及其犯罪集團的非法所得有關,必須予以沒收以防止其繼續為非作歹。

在調查過程中,新加坡警方還發現陳志及其同夥涉嫌偽造文件等違法行為。這一指控的依據在於,陳志及其團伙在運營詐騙和洗錢活動時,可能偽造了相關公司文件、銀行單據或其他法律文件,以掩蓋其非法行為。
例如,他們可能偽造了虛假的商業合同、身份證明或交易記錄,以欺騙銀行和監管機構,使資金能夠順利轉移和洗白。
新加坡刑法第468條規定,以欺騙為目的偽造任何文件均屬犯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和罰款。此次警方在行動中查獲了相關偽造證據,表明他們已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來支持這一指控。
對於這一系列指控,陳志和他的同夥目前均不在新加坡境內,因此無法在本地受到法律追究。不過,警方強調,雖然犯罪嫌疑人暫時逍遙法外,但他們將繼續通過國際執法合作和法律手段,對陳志等人進行追查和起訴。
新加坡警方表示,他們將與美國、英國等國執法部門保持密切合作,一旦有機會引渡陳志或其他嫌犯,將毫不遲疑地採取行動。同時,警方也提醒公眾,如果發現任何與陳志或其犯罪集團相關的可疑資產或活動,應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
法律制裁與合作
國際行動與新加坡的角色
陳志和太子集團的案件涉及多個國家,是一起典型的跨國犯罪。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法治國家,在這起案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首先,新加坡的法律體系為打擊洗錢和偽造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
根據新加坡1992年《腐敗、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法》(CDSA),任何幫助他人隱瞞犯罪所得(洗錢)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懲處。CDSA第54條規定,犯洗錢罪者最高可處10年監禁或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此外,新加坡刑法第468條對偽造文件罪的嚴厲處罰,也向企圖利用虛假文件進行洗錢的不法分子發出了明確警告。
這些法律規定表明,新加坡對洗錢和偽造等金融犯罪採取了零容忍的態度,任何人企圖在新加坡境內利用金融體系來為犯罪所得洗白,都將難逃法律制裁。

其次,新加坡政府和執法部門在國際執法合作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新加坡擁有完善的金融情報單位和反洗錢監管體系,與各國執法機構保持著緊密聯繫。
當美國和英國對陳志及其犯罪集團實施制裁後,新加坡警方迅速介入,不僅將相關資產依法凍結,還積極與外國同行分享情報、協調行動。
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商業事務局(Commercial Affairs Department, 簡稱CAD)主任David Chew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案涉及複雜的跨國欺詐網絡,需要多國密切合作才能打擊。
他強調,犯罪行為跨越了多個國家的邊界,警方已經在多個司法管轄區保護了證人、證物和資產,未來將繼續與外國執法部門、金融情報機構和國內合作夥伴通力合作,打擊此類有組織犯罪集團和洗錢網絡。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政府在國際反洗錢領域的地位和作用也受到了國際組織的認可。新加坡是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成員國,近年來一直在加強自身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規。
新加坡於2024年8月通過了《反洗錢及其他事項法》(AMLA),進一步完善了反洗錢法律框架,賦予執法機關更強大的調查和起訴洗錢犯罪的能力。該法於2024年11月起分階段生效,旨在與國際標準接軌,提高對跨境洗錢案件的打擊力度。
通過立法和執法雙管齊下,新加坡正在努力維護其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信譽,確保國際犯罪分子無法利用新加坡的金融體系來逃避法律制裁。
陳志及其太子集團的案件,讓我們看到了跨國犯罪的複雜與隱蔽,也看到了國際執法合作的力量。在全球範圍內,各國正攜手打擊網絡詐騙、洗錢等新型犯罪,共同守護人民的財產安全和社會的穩定。
新加坡此次的行動,是全球執法合作的一個縮影。通過國際間的信息共享、資產凍結和法律互助,各國正逐步織密一張打擊跨國犯罪的法網。
最後,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國際執法合作的不斷加強和各國法律體系的完善,像陳志這樣的跨國詐騙頭目終將難逃正義的審判。在全球執法部門的不懈努力下,正義的曙光正照亮每一個黑暗的角落,讓不法分子無處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