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11月8日曾經發布公告,從2025年1月1日起,青少年罪犯的法定年齡將從16歲上調至18歲。
這條改動的主要意義在於,新加坡青少年法庭原來只審理不到16歲罪犯涉及的案件,16歲以上者若涉及刑事案,一般上是在國家法院或社區法庭審理。而年齡上調之後,青少年法庭也可以審理16歲至18歲以下罪犯的案件,讓這個群體也有機會參與更多改造計劃。
當局指出,研究顯示,這些年齡較大的青少年罪犯可能還沒有達到成人一般的認知成熟度,無法完全理解他們所犯罪行的嚴重性。
但是,就在前天,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又發布了一則公告,經過研究,當局認為修訂條文還無法給予國家法院和高等法院足夠的靈活性,在需要更強威懾力的情況下,對年齡較大的青少年罪犯,處以更嚴厲的刑罰。
所以,法案將進一步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是:
1)將青少年罪犯的法定年齡上調至18歲以下,拘留年齡上限則提高至21歲;
2)涉及較嚴重罪行的16歲至不滿18歲青少年,仍可在國家法院或高庭受審,而不是在青少年法庭;
3) 不守規矩(unruly)的青少年罪犯不必在少年改造所,就可被判處接受改造訓練(reformative training)和監禁。
至於法案何時提呈,時間還未可知。這些措施要等法案通過才可以實行。 所以目前還是保持原來的法令不變,新加坡青少年法庭原來只審理不到16歲罪犯涉及的案件,16歲以上者若涉及刑事案,一般上是在國家法院或社區法庭審理。
但是,讓青少年法庭更改少年改造令(Juvenile Rehabilitation Order)的這項修正內容,仍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延伸新聞
社會及家庭發展11月8日同時發布首份支持青少年(10歲至21歲)改造趨勢報告,統計2019年至2023年21歲以下的犯罪和改造情況。根據報告,過去五年,新加坡21歲以下青少年年均每1000人有5.2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