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四個哥哥從妹妹八歲開始就性侵她,四兄弟當中的大哥認罪後,周一(20日)被判坐牢20 年和 24 下鞭刑。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現年23歲的被告,是四兄弟中第三個被定罪的人,不過他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人,所面對的控狀也最多。為保護受害者身份,媒體不能報道被告的姓名。
他周一對八項嚴重性侵犯的指控認罪,另外34項則在下判時被納入考量。
另外兩個弟弟已認罪
被告最小的弟弟和排行第三的弟弟早前也認罪。法官當時下令他們接受評估,看他們是否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事件發生在 2018 年至 2022 年期間,當時受害者只有8 歲至 12 歲。
大哥是在 2019 年和 2021 年干案,當時他的年齡是18 歲至 21 歲,而他的妹妹則為 9 歲至 10 歲。
庭上揭露,作為四兄弟和三姐妹之中的老大,在父母不在時,被告就變成「一家之主」,被委託幫忙照顧弟弟妹妹。副檢察官 M Kayal Pillay 表示,受害妹妹認為,大哥是一個「非常嚴格」的哥哥,因此非常害怕他。
那個時候,兄弟和姐妹睡不同的臥室。被告告知其他兄弟不能進入姐妹的臥室,除非他們需要使用臥室內的鏡子。
知道妹妹被二弟性侵 卻未保護妹妹
大哥知道二弟可能性侵妹妹,但他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相反的,他也性侵妹妹。在性侵的過程中,受害人會痛苦地哭泣,但卻出於恐懼而屈服。
檢方稱,被告知道他的妹妹不同意,但他還警告妹妹不能跟任何人透露他對她做了什麼事。直到受害者進入中學後,她鼓起勇氣告訴學校工作人員,性侵事件才曝光。
被告感懊悔寫信道歉
被告的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很懊悔,因此寫了兩封道歉信,並提交給法庭。
律師說:「他知道自己身為家裡的長兄,有責任照顧兄弟姐妹,在家幫助父母。他知道自己讓每個人感到失望,也知道自己將面對嚴重的後果。」
法官稱此案為「悲劇」。他說,被告在父母不在的情況下濫用他們的信任。而儘管被告知道另一個兄弟涉嫌性侵妹妹,他不旦沒有保護她,而是選擇利用她來滿足自己的性衝動,令受害者遭受巨大的傷害。
被告的父親昨天出庭,在兒子被帶走前與他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