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局的監視器畫面曾拍到居民亂丟煙頭的情況。(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議員黃國光在國會呼籲當局利用監視器執法,保護居民免受二手煙困擾。受訪律師點出為何監視器可抓垃圾蟲但目前不適合抓煙客。
《新明日報》報道,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曾就二手煙議題在國會提出休會動議,希望當局立法阻止人們在住家陽台和窗戶旁吸煙,但政府以執法困難、侵犯隱私等理由回絕。
他日前在國會中再次呼籲政府採取行動,避免公眾生命遭受二手煙的危害,並敦促政府立法禁止居民在窗邊和陽台吸煙。
黃國光說,雖然新加坡環境局發出公告禁止居民在窗邊或陽台吸煙,也無濟於事。儘管居民可到社區調解中心和鄰里糾紛仲裁庭尋求幫助,最終也會因無法搜集證據,導致案件多次被駁回。
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馬炎慶回復他時指出,若有合適的科技能偵測居民在單位內的窗邊或陽台吸煙,將採取相關行動。
黃國光則回應,環境局使用監察攝像機偵測高樓拋物,過去就有攝像機拍到居民在窗口抽煙的畫面。他認為這種攝像機也可以用於偵測在窗口抽煙的居民,相關技術是存在的。
馬炎慶解釋,這種攝像機一般安裝在底層,只有無法在底樓安裝的情況下,才會將攝像機安裝在住屋樓層。他也指出,一概使用這種偵測方式來偵測,對居民隱私具一定影響。
律師黃國彥受訪時指出,目前只有法律條文規定一些特定地方不能抽煙,但沒有任何法律條文禁止二手煙或規定居民在家裡不能抽煙。
然而,垃圾蟲及高樓拋物則有明確法律規定不能這麼做,因此是否應該使用監視器來抓在住家製造二手煙的人,關鍵之一就是有沒有立法禁止公眾這麼做。
律師蕭錦耀指出,使用攝像機偵測居民是否在陽台或窗邊吸煙涉及隱私權問題,若當局有意立法,必須平衡公共利益以及個人權利。
被目睹在家裸露 屬公共猥褻行為 馬炎慶:不能與吸煙相提並論
議員表示若有法律禁止居民在家中裸體,當局理應針對吸煙行為立法。
黃國光在國會發表自己的觀點時提到上述看法。馬炎慶則回應,這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蕭錦耀受訪時指出,兩者不能相提並論的原因之一,在於在家中裸體被其他人看見,屬於公共猥褻行為,涉事者有可能會被判監,刑法甚至比非法抽煙來得更重。
至於是否該立法禁止在家抽煙,黃國彥認為在窗邊或陽台吸煙是否會為鄰居造成困擾,涉及的是居民的道德判斷,立法禁止居民在家裡抽煙,可能會顯得矯枉過正。
蕭錦耀補充,其實當前已有充分的法律途徑遏制二手煙問題,鄰里糾紛解決法令下,釋放過多煙霧是對鄰居造成干擾的行為之一,是可以追究的。
鄰居二手煙致妻癲癇 居民盼加強執法力度
記者早前報道,一名武吉班讓居民申訴,樓下鄰居三四人常年在屋內吸煙,導致二手煙飄上樓,甚至引發中風妻子的癲癇發作,並稱妻子聞到二手煙後昏迷送院。
記者再次聯繫上該居民詹先生(51歲)。他受訪時表示,樓下鄰居仍持續抽煙,儘管已向多方求助,對方仍未收斂,讓他非常無奈。
他希望,當局可以通過某種形式加強執法力度,進而解決問題。
「雖然他們是在自己的家裡抽煙,但若煙飄進家裡影響到我們就是問題了。」
詹先生也感謝黃國光一直努力不懈為那些受二手煙影響的居民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