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何杰承認3項欺騙控狀。(取自早報網)
聲稱擔心不被續約,決定私下成立公司另謀出路,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前高級顧問與前女秘書串謀隱瞞利益關係,欺騙當局發放4萬多元(新幣,下同)的工作項目給兩人的公司,最終被判坐牢4個月。
新加坡資媒局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被告何杰(56歲)已不受聘於該局。
何杰是本案主謀,他前日承認3項欺騙控狀,餘下4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他的同夥黃素鑾(44歲)是他的前秘書,兩人2006年結識後發展出戀情。黃素鑾跟著被告到不同的政府部門工作,直到2016年10月後才被調派到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
被告則在2016年被派到新加坡資媒局,隔年以合同的形式續聘,案發時是其中一個部門的高級顧問。
2017年4月,被告擔心不被續約,因此打算與黃素鑾合資成立公司,為自己謀出路。
礙於兩人都在該國政府部門工作,黃素鑾於是找來親戚充當掛名董事,註冊了兩家公司,但實際掌權者是被告和黃素鑾。黃素鑾在2017年底離職後轉當公司董事,但她僅負責行政事務。
被告後來隱瞞利益關係,騙新加坡資媒局發放項目給他的兩家公司。
為了提高得標機會,被告在2018年找上名為Zelkova Serrata(簡稱「ZS」)的公司作為「煙霧彈」參與競標。實際上,一旦ZS得標,被告的公司就會接手承包整個工程。
被告也向新加坡資媒局推薦ZS和自己的兩家公司,並提供內幕消息,指示黃素鑾呈交價格較低的報價單,讓公司得標。
調查顯示,2018年4月至11月,兩人串謀騙取新加坡資媒局發放總值4萬1825元的項目給他們的公司。
黃素鑾和被告已作出全額賠償。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沒有刻意影響其他公司的報價,他的公司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完成項目,對新加坡資媒局也沒造成損失。
控方反駁指,被告身居高職,卻背棄信任預謀犯案,而且手法相當複雜,促請法官嚴懲。
法官下判時援引當地高庭法官在判例中提到的一段話:「法院嚴正看待涉及政府機構的騙案,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國家資源」。
新加坡資媒局強調,職員必須保持最高水平的誠信和專業精神,以及維持良好的財務責任和管理。
黃素鑾早前已經認罪,被判入獄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