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未掃描SafeEntry登記,公寓保安竟趁機索賄,謊稱是警方臥底,若不給1萬元就誣陷對方非法闖入公寓,還在廁所和學生胡搞。
來自馬來西亞的甘尼桑(33歲)前天(2月21日)下午被控三項控狀,包括勒索、企圖索取賄賂,以及假冒警察的罪行。
貪污調查局前天發布文告,指被告是Metropolis Security Systems有限公司的高級保安人員,案發時被派到位於西海岸彎(West Coast Crescent)的SeaHill公寓工作。
根據控狀,去年10月19日,一名男子在進入公寓時,沒有使用合力追蹤應用程式掃描SafeEntry訪客登記系統,被告便趁機索賄。
被告謊稱是高階級的警方臥底,誣賴對方違法進入公寓、與學生在公寓廁所內胡搞,企圖向他勒索1萬元,還揚言若不交錢就會對男子展開調查。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通過通譯員說,他錯在「通過WhatsApp與對方溝通」,他也承認回復(對方簡訊),但並沒有收到任何的錢。
當被問及是否有意認罪時,被告說還未做好認罪的準備,案展3月23日進行審前會議。
法官批准被告以2萬元保釋。
貪污調查局在文告中強調,新加坡對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一旦行賄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多10萬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勒索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兩年,最長五年,以及鞭刑。假冒警察罪,則可被判坐牢長達六個月,或罰款最多25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