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先告狀!火爆叔違規在人行道上騎電動踏板車載著10歲兒子,他不滿路人擋路竟對他們嗆聲「這不是你爺爺的路」,更趁男子拿出手機拍照時,將他打趴在地又狠踩他下體,最後騎著電板車逃之夭夭。
這名火爆叔楊健興(譯音,57歲)前天承認三項控狀,包括牴觸活躍通勤法令、蓄意重傷他人和動粗的控狀,最終被判坐牢13個月兩周又一天,以及罰款500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1日晚上8時50分,地點在兀蘭70通道第709座附近的人行道。受害者是分別55歲和50歲的夫妻。

楊健興(左,王英慧攝)揮拳揍人,盧傳傑(中)被打到鼻子出血,隨後被診斷輕微頭部受傷和肋骨骨折。(右圖)事發後楊健興父子倆匆匆離開現場。(受訪者提供)
根據案情,夫妻倆當時步行在人行道上打算走路回家,期間丈夫聽到後頭傳來車鈴聲,結果他轉過頭一看發現被告違規在人行道騎著電板車朝他們開來,而電板車上還載著被告的10歲兒子。
當被告駛過夫妻身邊時,竟對著男子怒吼「這不是你爺爺的路」,隨即更下車猛推對方,更揮拳揍對方下巴,導致對方跌倒在地。被告的兒子當時試圖把父親往後拉,意圖制止父親動粗,但沒有成功。
被告接著繼續拳打倒在地上的男傷者,更用腳踹他肋骨和下體,隨後才騎著電板車離開。男傷者送院後申訴頭痛、鼻子出血和右眼看到閃光等,他隨後被診斷輕微頭部受傷和肋骨骨折。
律師代為求情時指,男傷者當時拿出電話拍下被告和兒子,被告才想要奪過手機刪除照片,結果一時發怒打人。
不過,控方反駁指,男傷者掏出手機之際就遭被告拳打在地,事後調查顯示他當時沒有拍下照片,而被告卻持續攻擊對方,連對方倒在地上也不放過,懇請法官嚴懲。
記者:王英慧 陳昱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