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男子
帶了不滿一包的煙(18根)
進新加坡時候被罰款200新幣

從2020年7月1日起,所有在新加坡進口、分銷、銷售、出售的菸草產品都必須符合 SP 條例。您必需申報所有 菸草產品(包括印有「SDPC」字樣 和豎線標記的香菸),並支付符合統 一包裝新規定的菸草產品的關稅和 消費稅。攜帶任何超出您的關稅或消 費稅免稅優惠數額的物品,並且使用綠色通道通關是違法的行為。
不遵守 SP 條例是一種違法行為,觸犯者可處以不超過 $10,000新幣的罰款、最長6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個人攜帶香菸入境,哪怕是一根!都必須申報並且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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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