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在鄉村俱樂部當拾球童的男子,於23年年前放工後,連人帶摩哆離奇失蹤,至今杳無音訊,妻夜夜站窗前盼夫歸。
拾球童的女兒巫雪美(50歲)說,父親失蹤後,母親夜夜站在窗前,盼父親有一天會像以前一樣,騎著摩哆回來,她看了非常心疼。
「至今,父親的物品仍擺在他的房間裡,我們不捨得把它們丟棄,這些都是他留給我們的回憶。」

巫雪美出示父親的護照照片。(陳佩敏攝)
懷疑父親遇劫
女兒巫雪美說,父親巫明福(當年57歲)在1996年的8月4日晚上失蹤,事隔23年,至今仍下落不明。
父親放至今生死未卜,女兒感嘆,申請「死亡」的手續費高達萬新元,至今一直無法了結。
「父親當時住在後港8道,在鄉村俱樂部當拾球童,同事最後一次看到他,是在那年8月4日晚上11至12時。當時,他騎了一輛黑色的野馬哈摩哆,一名住在俱樂部的友人還親眼目睹他的背影離開,但家人徹夜守候,卻不見他的人影。」
巫雪美說,父親平時喜歡戴粗金鍊和手鍊,一直懷疑父親或遇劫。「他平時樂於助人,失蹤前還借了幾名朋友一筆錢,沒有仇家。」
巫明福失蹤後,有人指他或許與情人私奔,但巫雪美始終無法置信。「父親的存款和護照都在家裡,若真的要跑,不可能不把東西和錢帶走。」

巫雪美向記者出示當年的報案記錄。(陳佩敏攝)
死亡證明需花萬元
雖失蹤超過七年,家屬可向法庭要求假定失蹤者已死亡,申請死亡證書,但巫雪美感嘆,幾年前她和家人經過商量後,原本打算向高庭申請死亡證明,但需要花一筆高達萬新元的費用,最後打消念頭。
「我們也很矛盾,一方面希望他能奇蹟般會回來,但另一方面,我們心裡知道父親已經失蹤23年了,生還的機會渺茫。如果父親真的過世了,我連他的屍體也找不到,無法辦他喪事,讓他好好安息。」
巫雪美受訪時數度哽咽落淚,透露最初幾個月,她和家人四處奔走,尋找父親的蹤跡,更因擔憂和傷心過度,暴瘦了6公斤。
情路坎坷 遭男友拋棄獨養多動兒
巫雪美說,父親在她成年後突然「人間蒸發」,令她頓時少了依靠。之後,她原以為遇到真命天子,怎料男友得知她懷孕後決定離開,而兒子有患有多動症,讓她艱難地獨自撫養。
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她和母親的健康衰退,上周因壓力太大辭職,環境雪上加霜。「母親72歲,患有輕微失智,我兩年前搬家後,母親就獨居。醫生建議我們請女傭照顧或送她到療養院,但我沒有經濟能力,所以十分愧疚。」
律師:須證明7年無音訊
藍國慶律師受詢時表示,申請人至少必須證明失蹤者在7年內音訊全無,而所有在失蹤者「在世」時與他會有聯絡的人,也都沒有他的消息。
他說,若申請人要入稟法庭申請的話,必須支付堂費、印花費、手續費等費用。由於每個律師的收費也不同,若包括律師費在內,所有的費用可能就會超過一萬元。
「一般上,若申請者在經濟上面對困難的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局的協助,而當局會是根據申請人申報的資產等資料,來評估申請人是否有資格獲得援助。」
Post in: 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