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資深外交官,巡迴大使許通美,鼓勵本地的同性戀者發起集體訴訟,挑戰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是否合乎憲法。
許通美是在印度推翻當地第377節條文,讓同性戀行為合法化之後,在國立大學法學院院長陳西文(Simon Chesterman)教授的貼文下留言時,發表這一看法。
許通美寫道:「我會鼓勵我們的同性戀社群發起集體訴訟,挑戰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是否合乎憲法。」
過去也曾經有人挑戰第377A節條文,但最終都未能成功。有網民就向許通美指出這一點,但許通美回應,「再試試」。
李顯龍總理之前曾表示,多數新加坡人會希望保留這一條文,新加坡社會在相關課題上不是那麼開放的。
根據我國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男性如果和另一名男子進行嚴重猥褻行為,可面對長達兩年的監禁。
許通美對這一課題的表態,也獲得政府首席公共溝通司長賈納達斯-蒂凡(Janadas Devan)的支持。
賈納達斯在他的個人Facebook頁面中寫道:「就個人而言,我支持通美的立場。第377A節條文是一條糟糕的條文。是糟糕的法律。」
也是政策研究院院長的賈納達斯還說:「它遲早是會被去除的,不過但願是更早,而不是更遲。」
律政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在對這一課題發表看法時說,法律必須跟上社會輿論變化的步伐,我國是否要讓同性戀性行為合法化,應該交由新加坡社會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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