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關於新加坡公司智慧財產權津貼減免

2019年04月23日   •   2萬次閱讀

為了向新加坡中小企業強調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並且提高新加坡作為國際智慧財產權中心的吸引力,新加坡政府規定:新加坡公司因獲得識產權(IPR)而產生的資本花費可享有新加坡政府津貼減免政策。

好棒的福利哦~今天智霖君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新加坡政府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津貼減免政策到底是怎樣的呢?

01

獲得智慧財產權的資本支出

Capital Expenditure in Acquiring IPRs

津貼減免政策適用於從2003年11月1日至2020年評估年度(YA)最後一天,新加坡公司用於獲取在其貿易或業務中涉及的智慧財產權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因此,「資本支出 Capital Expenditure」不包括與獲得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律費用,註冊費,印花稅和其他費用。

NEW!!2019年財務預算中,鑒於智慧財產權是知識型經濟中重要的價值創造者,財政部長延長了對智慧財產權收購所產生的資本支出的減記準備金,直至YA基準期的最後一天2025.申領減記準備金的所有其他條件保持不變。

根據「新加坡所得稅法」第19B條,智慧財產權包含以下內容是:

- 專利

- 版權

- 商標

- 註冊設計

- 地理標誌

- 集成電路布局設計

- 具有商業價值的商業秘密或信息

- 植物品種(從2011年生效)

02

所有權轉讓要求

Requirement of Transfer of Ownership

自2006年2月17日之後,除非獲得了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批准,受讓人(即獲得智慧財產權的公司)必須從轉讓方(即出售智慧財產權的人)同時獲得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和經濟兩項所有權。

法定所有權 Legal Ownership 意味著將智慧財產權的合法性質轉讓授予給受讓人。

經濟所有權 Economic Ownership意味著將智慧財產權的未來經濟利益轉讓授予給受讓人。

03

計算減免津貼

Calculating the Writing-Down Allowances

2017年之前因獲得智慧財產權(IPR)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將在5年時間內,直接通過減免津貼陸續返回給受讓人。

因智慧財產權使用壽命不斷變化,並且希望保持簡單而一致的稅收制度,新加坡稅務局決定:2017年之後,納稅人可以靈活選擇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減免津貼返還時期,新加坡公司或個人將被允許進行「減免津貼返還時期」不可逆選擇。即選擇5年,10年或15年的減免津貼時期。不可逆選擇只適用於 2017年之後收購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新加坡公司和個人並且必須在「減免津貼返還時期」第一個評估年度所得稅申報時通過「聲明表」提交選擇結果。

例如:

新加坡公司A於2016年收購了價值為45萬新幣的智慧財產權(不包括法律費用,註冊費,印花稅和與收購相關的其他費用)。A公司可以從2016年到 2020年之間,每年獲得減免津貼90 000新幣(45萬新幣/ 5)。

新加坡公司B在2017年收購了價值為45萬新幣的智慧財產權(不包括法律費用,註冊費用,印花稅和與收購相關的其他費用)。根據「減免津貼返還時期」不可逆選擇,B公司可以申請如下減免津貼:

2017年- 2021年的90,000新幣(45萬新幣/ 5); 或者

2017年- 2026年的 45,000新幣(45萬新幣/10); 或者

2017年- 2031年的30,000新幣(45萬新幣/15)

04

生產力與創新信用

(PIC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Credit )

2011年至2018年,作為「生產力與創新信用」項目的一部分,因獲得智慧財產權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可以:

在一定支出上線下,獲得400%的減免津貼,而不是100%的津貼; 超出上線的餘下資本,則可以獲得100%減免津貼。

這不包括新加坡經濟發展局關於電影,電視節目,數字動畫或遊戲的合法所有權條豁免,以及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批准獲得兩年以上減免津貼的其他媒體和數字娛樂內容。

05

申請減免津貼

Claiming Writing-Down Allowances

要求申請減免津貼的新加坡公司或個人需要提交表格C以及以下文件給新加坡稅務局。

- 申報表確認該新加坡公司或個人已經獲得智慧財產權所有權的相關要求,並在2017評估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做出了「減免津貼返還時期」不可逆選擇。

- 獨立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價值估價報告Valuation Report」需包含以下內容:

(a)智慧財產權收購為50萬新幣及其以上,為關聯交易

(b)智慧財產權收購為200萬新幣及其以上,為非關聯交易

關聯方定義 Related Party

根據智慧財產權價值估價報告,公司和轉讓人被認為是「關聯方」,其中:

a. 一方,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者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雙方都由普通人控制;

b. 一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另一方已發行的至少25%的資本

有關估價師的信息 Valuer

獨立性 - 確認估值師所屬公司獨立於收購公司。如果估值師還與收購公司存在其他業務往來,估值師必須證明智慧財產權估值與其他轉讓之間沒有利益衝突;

資格- 估價師是特許會計師,特許金融分析師或其他相關資格專業人士。對於後者,必須說明授予其資格和專業的學院詳細資料

經驗 - 估值師需要有進行過智慧財產權或類似智慧財產權行業的估價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