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使用餐桌上的刀搶劫食客。(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50歲女子涉嫌在諾維娜廣場(Novena Square)內的餐廳里,奪走桌上的餐刀試圖搶劫一名食客,昨天(30日)被控上庭。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Lam Hoe Lian被控一項持械搶劫未遂罪,被令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檢查。
她被指在前天(29日)早上9點30分,在湯申路的諾維娜廣場內的Han's Restaurant,企圖搶劫一名男子。
根據早前報道,女子拿走餐館桌子上的刀,想要搶劫一名食客,被服務員制止後離開餐廳。
東陵警署隨後經過實地調查和調閱閉路電視畫面,確定女子的身份,並在接獲報案的九小時內將她逮捕,並起獲疑用來搶劫的刀。
被告將在下個月再次出庭。
搶劫未遂可被判監禁兩至七年和至少六下鞭刑,持械搶劫未遂更是可被判至少12下鞭刑,但由於被告是女性,她不會被判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