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託處置裝修工程拆除的家具等廢棄物,兩兄弟貪方便,將垃圾丟在人煙稀少的梁宙路,結果被當局發現,共判罰款1萬6000元。
穆罕默德阿里(Mohammed Ali)是一家建築和景觀服務公司的董事。他和弟弟伊姆蘭海珊(Imran Hossain)於本月8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在梁宙路非法丟棄建築廢物,各被判罰款8000元。
國家環境局星期一(11月20日)發文告說,一餐館業者裝修牛車水的店面,委託穆罕默德的公司把拆除的家具和裝修留下的垃圾運載給廢物回收設施,兩兄弟為了方便,10月4日把垃圾載到僻靜的梁宙路丟棄。
當局說,非法處置廢物是嚴重罪行,因為會污染環境並危害公眾健康。當局嚴正看待這類事件,會毫不猶豫地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兩兄弟都是初犯,各面對一項環境公共衛生法第20(1)(a)節條文的控狀。
一旦罪成,初犯者可判高達5萬元的罰款,或坐牢長達12個月,或兩者並罰。重犯者可判高達10萬元的罰款,以及一個月到12個月的刑期。
從今年7月1日起,指示或准許在公共場所傾倒或丟棄廢物也屬犯罪行為,這使國家環境局能夠向不當指導工人處置廢物的主管採取執法行動。
公眾若遇到非法丟棄垃圾的可疑情況,可通過在線反饋表格(https://www.nea.gov.sg/corporate-functions/feedback)或手機應用myENV向當局報告。
如目睹非法處置廢物情況,可致電6225 5632聯繫環境局。 如能提供事發日期、時間和地點、運載廢物車輛的號碼、照片和視頻,將有助於當局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