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近年來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30億新元的洗錢案,終於迎來了最後一名被告的結案和遣返。這起案件不僅涉及巨額資產,還揭示了跨國犯罪的複雜性和廣泛影響。
本文將詳細介紹這起案件的最新進展以及有關部門的處理措施。
1. 第九名被告被遣返回英國
根據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的消息,最後一名在30億新元洗錢案中認罪的外籍人士——王德海,已於7月6日被遣返回英國。
王德海今年35歲,是賽普勒斯國籍,原籍中國。他在今年6月被判16個月監禁,罪名是洗錢,但由於他的刑期從2023年8月15日被捕之日起算,他實際服刑約11個月後被遣返。
王德海同意將其價值超過4900萬新元的資產沒收給國家。這一決定不僅是對其個人違法行為的制裁,也是對整個案件中非法所得的清理和打擊。

王德海服刑期為 16 個月,目前已服刑約 11 個月,於 7 月 6 日被驅逐出境, 來源:The Straits Times
2. 多國籍被告的遣返原則
7月2日,新加坡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孫雪玲在議會中表示,對於擁有多個護照的被告,他們可以選擇希望被遣返的國家,但新加坡會優先選擇那些最有可能接受他們的國家進行遣返。
這一政策的實施,確保了遣返流程的順利進行,並減少了相關國家的拒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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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件其他被告的處理情況
在王德海之前,已經有九名被告被遣返回原籍國。5月6日,蘇文強和王保森被遣返回柬埔寨,他們分別服刑約8個半月。
隨後,蘇寶林和蘇海金於5月25日和28日被遣返回柬埔寨,而王樹明於6月1日被遣返回日本。
這三人分別在4月和5月被判14個月和13個月零六周監禁,服刑約9個半月後被遣返。
6月15日,陳慶元、張瑞金和林寶英被遣返回柬埔寨,他們各自被判15個月監禁,服刑10個月後被遣返。
目前,蘇建峰是此案中唯一還在新加坡服刑的被告,他於6月被判17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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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件背景與結論
這起30億新元洗錢案的偵破始於2023年8月,當時新加坡警方在全島範圍內進行了突襲行動,逮捕了10名外籍人士,並查封了超過30億新元的資產。
另有17名涉案人員在調查期間逃離新加坡,目前仍在逃。
根據ICA發言人的說法,被告在服刑期滿後,會被立即安排最早的航班遣返。他們在遣返過程中直接從監獄被押送至機場,且不得返回住所收拾個人物品。
ICA還表示,其邊境檢查技術能夠檢測到試圖使用其他身份或護照重新入境的新加坡的遣返人員,從而確保了國家邊境的安全。
這起案件不僅彰顯了新加坡在打擊跨國犯罪方面的堅定決心,也突顯了法律在維護社會正義中的重要作用。
通過這些努力,新加坡繼續維護其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良好聲譽和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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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Ninth convict in $3b money laundering case deported to the UK: ICA,The Straits Ti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