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30亿新元的洗钱案,终于迎来了最后一名被告的结案和遣返。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巨额资产,还揭示了跨国犯罪的复杂性和广泛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措施。
1. 第九名被告被遣返回英国
根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的消息,最后一名在30亿新元洗钱案中认罪的外籍人士——王德海,已于7月6日被遣返回英国。
王德海今年35岁,是塞浦路斯国籍,原籍中国。他在今年6月被判16个月监禁,罪名是洗钱,但由于他的刑期从2023年8月15日被捕之日起算,他实际服刑约11个月后被遣返。
王德海同意将其价值超过4900万新元的资产没收给国家。这一决定不仅是对其个人违法行为的制裁,也是对整个案件中非法所得的清理和打击。

王德海服刑期为 16 个月,目前已服刑约 11 个月,于 7 月 6 日被驱逐出境, 来源:The Straits Times
2. 多国籍被告的遣返原则
7月2日,新加坡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孙雪玲在议会中表示,对于拥有多个护照的被告,他们可以选择希望被遣返的国家,但新加坡会优先选择那些最有可能接受他们的国家进行遣返。
这一政策的实施,确保了遣返流程的顺利进行,并减少了相关国家的拒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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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件其他被告的处理情况
在王德海之前,已经有九名被告被遣返回原籍国。5月6日,苏文强和王保森被遣返回柬埔寨,他们分别服刑约8个半月。
随后,苏宝林和苏海金于5月25日和28日被遣返回柬埔寨,而王树明于6月1日被遣返回日本。
这三人分别在4月和5月被判14个月和13个月零六周监禁,服刑约9个半月后被遣返。
6月15日,陈庆元、张瑞金和林宝英被遣返回柬埔寨,他们各自被判15个月监禁,服刑10个月后被遣返。
目前,苏建峰是此案中唯一还在新加坡服刑的被告,他于6月被判17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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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件背景与结论
这起30亿新元洗钱案的侦破始于2023年8月,当时新加坡警方在全岛范围内进行了突袭行动,逮捕了10名外籍人士,并查封了超过30亿新元的资产。
另有17名涉案人员在调查期间逃离新加坡,目前仍在逃。
根据ICA发言人的说法,被告在服刑期满后,会被立即安排最早的航班遣返。他们在遣返过程中直接从监狱被押送至机场,且不得返回住所收拾个人物品。
ICA还表示,其边境检查技术能够检测到试图使用其他身份或护照重新入境的新加坡的遣返人员,从而确保了国家边境的安全。
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新加坡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坚定决心,也突显了法律在维护社会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这些努力,新加坡继续维护其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良好声誉和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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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Ninth convict in $3b money laundering case deported to the UK: ICA,The Straits Ti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