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24年5月2日 - Lim Lian Hock被指控性騷擾三名女子並公然猥褻另一名女子,面臨了長達六年的潛逃後,終於回國自首。在重新審理中,法庭判決他入獄九個月
據報道,Lim Lian Hock在2017年5月7日在瑪麗蒙路一帶當著一名女子面前進行騷擾,接著在2017年5月至8月期間,他在碧山-宏茂橋公園和宏茂橋1道一帶,三次出言侮辱女性尊嚴,不僅評論她們的胸部,還要求觸碰或吸吮,甚至還要求其中的一名女子與他發生關係其中2名女子均未成年。

(圖:來源自網絡)
在被捕前一天,Lim Lian Hock潛逃到泰國,度過了長達六年的流亡生活。直到今年1月27日,他才選擇回國自首。
辯方表示,Lim Lian Hock潛逃並不代表他無視權威或不知悔改,而是想要逃避現實。然而,法庭裁決顯示,沒有證據證明他已經接受過輔導,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在泰國期間沒有犯罪。
法庭認為,Lim Lian Hock沒有表現出悔意,潛逃長達六年,而他聲稱是調查官允許他出境的說法也未獲支持。
最終,法庭判決Lim Lian Hock入獄九個月,刑期從他今年1月27日被捕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