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諾艾米拉。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 行為治療師到9歲自閉症兒童家中進行治療,竟粗暴對待,不只打手臂還抓脖子,直至母親在男孩身上發現紅痕後,在房間安裝電眼,進而揭發治療師行徑。
懷孕26周的被告諾艾米拉(33歲)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和兩項刑事暴力的控狀,她周二(12月12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一項罪名,法官將餘項納入考慮後,判她入獄三周。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行為治療師,會定期上門為患有自閉症的受害者治療。受害男孩案發時9歲,4歲時被診斷出嚴重自閉症,無法用語言表達自己。
案發前,他已接受被告的治療5年,受害者父母與被告關係良好,甚至出席被告的婚禮。
被告一般會上門到受害者的房間治療,每次約90分鐘。2020年6月,受害者母親發現孩子的背後出現抓痕,手臂紅腫,但當時只以為是小孩自己不小心弄傷。
同年7月28日,母親在孩子接受治療後,看見孩子的左手出現手指印,心中起疑,決定在房間內安裝電眼。
隔天上午,被告再次上門為受害者治療,母親透過電眼畫面見到被告粗魯對待孩子,於是在同一天報警。
控狀顯示,被告在當天上午8時55分到9時零8分之間,打受害者的左手臂、額頭和嘴巴,還抓著他的頸部把他拉回座位,以及用力抓緊他的左手臂等。
受害者的驗傷報告指出,他的左手肘和頸部都有手指印,手指擦傷,或是受虐所致。
根據被告面對的另外兩項控狀,被告在2020年10月20日和27日,粗暴對待另一名6歲男童,包括搖晃男童坐著的椅子,或將他拉向桌子。
控方指出,受害者父母聘請身為治療師的被告為孩子治療,被告卻濫用這份信任,對自閉症兒童造成傷害,若是沒有電眼,被告的行為可能不會被發現。
另外,控方認為被告不只一次粗暴對待9歲男童,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4至6周。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當時被診斷出有數個子宮肌瘤,可能影響生育能力,她因倍感壓力而情緒失控。
律師透露,被告如今育有一歲多的兒子,也懷有26周身孕,懇請法官考慮兩周監刑。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受害者不是個容易教的學生,但他是個自閉兒,被告應當耐心和溫柔地對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