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來,新加坡政府誤收了750萬元的消費稅!
財政部昨天發文告:將安排退款,並算利息。

圖源:mof.gov
這些項目立即停止續徵收費用
3月起開始退750萬新消費費
據官方文件顯示,財政部在 2024 年 1 月完成審查時發現:在過去5年里,有 6 個機構向公眾和企業誤收18項費用,費用共計約750萬新(約3990萬人民幣)。
誤收消費稅的六個政府機構是:建屋發展局、陸路交通管理局、房地產代理理事會、新加坡食品局、公共監護人辦公室和市區重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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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這18項費用最初被機構認為是手續費,但經審查,發現其本質上是監管性質的。
當局會從昨日(2月14日)起,停止為18項受影響的手續徵收消費稅,並從3月開始辦理退款事宜。除了消費稅金額,政府也會算入利息。
這 18 項費用適用於個人和非消費稅註冊商家(non-GST registered entities),該群體每年被錯誤徵收的消費稅約為150萬新,其中大部分費用單筆不超過5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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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機構仍未聯繫受影響的納稅人,可以聯繫機構尋求退款。機構聯繫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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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報告中還指出,由於法律規定,所有消費稅註冊商家須保留至少五年的交易記錄,因此當局會主動歸還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3日間誤收的金額。
超過 5 年期限後,機構將在有記錄的情況下主動退款。
最後,告示中還提到,為避免今後出現類似錯誤,財政部計劃在近期內向國會提呈法案,把所有無須徵收消費稅的監管類費用,明確列入法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