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年輕男子應其好朋友的要求,去領取一個含有大麻的包裹。
就在他等待進一步指示,準備將包裹交給接收人時,阿爾傑·歐偉君(Alger Aw Wei Jun)被執行突擊行動的中央緝毒局(CNB)警員逮捕。
這名25歲的新加坡人於周二(5月26日)被判處16年10個月的監禁以及12次鞭刑。
判決的主要原因是持有大麻用於販賣。此外,他還承認持有冰毒並吸食冰毒。
另有五項指控被納入考慮範圍。
案件詳情
法庭獲悉,歐偉君自2022年起便認識共同被告——32歲的希達亞圖拉(Hidayatullah Taruna Jaya Taruna)。
歐偉君的辯護律師、來自 Fong & Fong 律師事務所的李先生表示,歐偉君是通過在感化訓練中心結識的一名熟人才認識希達亞圖拉的。
2024年8月5日晚上,希達亞圖拉請求歐偉君幫他領取一本「書」並將其交給朋友,作為回報將支付現金。
歐偉君深知所謂的「書」其實是指大麻。由於他將希達亞圖拉視為最好的朋友,且對方曾多次在金錢上幫助他,因此他同意了請求。
2024年8月6日上午,希達亞圖拉向歐偉君發送了照片和視頻,告知他領取大麻的具體位置。
歐偉君前往宏茂橋(Ang Mo Kio)一棟組屋的樓梯平台,在干管(消防員在緊急情況下取水的管道出口)處發現了一個裝有大麻的袋子。
他取走袋子後,等待進一步指示以確定與希達亞圖拉的朋友會面地點。
當天下午2點20分左右,中緝毒局警員根據接獲的消息,突擊搜查了歐偉君所在的組屋單位並將其逮捕。
警方在他身上發現了至少459.2克的大麻(屬於A類管製藥物)。
此外,歐偉君身上還發現了冰毒包裹,其尿檢結果呈陽性,證實他在被捕前吸食了該藥物。
歐偉君曾在2021年3月因吸食和販賣冰毒被定罪,這使他成為一名可被處以加重刑罰的累犯。
量刑辯論
檢方請求將其判處16年10個月至19年的監禁,以及12至13次鞭刑。
副檢察官穆罕默德·里亞蘇丁(Mohamed Riasudeen)指出,對於持有至少329.9克大麻用於販賣的初犯,法定最低刑期為5年監禁和5次鞭刑,最高可判20年監禁和15次鞭刑。
而作為累犯,歐偉君面臨的法定最低刑期為10年監禁和10次鞭刑,最高可判30年監禁和15次鞭刑。
李先生是通過刑事法律援助計劃接手此案的,他請求法庭寬大處理,建議判處14年10個月至17年10個月的監禁,以及12次鞭刑。
李先生表示,歐偉君「出身平凡,受教育程度有限」。他的父親已去世,而母親自他三歲起就與其疏遠。
律師補充道,歐偉君的弟弟最近才因涉毒罪行獲釋,但仍處於監管狀態。
他還提到,歐偉君與住在姑姑家的奶奶關係親密。
由於沒有人能為其提供保釋,歐偉君自2024年8月起一直被羈押,李先生向法庭說明了情況。
他表示,歐偉君在案發前是一名調酒師,在被捕後「坦率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辯方認為,被告年僅25歲,仍有改造成長的空間,」律師主張道。
他請求法庭給予寬大判決,以改善歐偉君未來的就業前景,並幫助他重新融入社會。
至於希達亞圖拉的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