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稅制及投資的稅收考量

2020年08月01日   •   1萬次閱讀

一、新加坡基本稅制結構

(一)新加坡稅制概況

新加坡徵稅採取屬地原則,實行全國統一的稅收制度。任何公司和個人在新加坡發生或來源於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取或視為在新加坡收取的收入,都屬於新加坡的應稅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納稅。也就是說,即使是發生或來源於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取得,就需要在新加坡納稅。

新加坡稅制單一、稅種少、稅率低,目前其開徵的稅種主要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房產稅、印花稅、博彩稅、代扣稅等稅種。

圖1 新加坡2018-2019財年稅收統計(十億新加坡元)

(二)企業所得稅

近年來,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稅率逐漸下降,2010年以後維持在17%。新加坡判定居民企業按照實際管理機構標準,與企業註冊地無關。

1.徵稅範圍

根據新加坡所得稅法,應納稅所得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源自商業貿易或活動的所得;

(2)源自投資的收益,如股息、利息和租金;

(3)特許權使用費、保險費和源自財產的其他所得;

(4)其他實質性所得。新加坡不對資本利得徵稅。

2.稅率

標準稅率17%,利息稅率17%,特許權使用費稅率10%。對正常應稅所得,新加坡根據所得金額規定了相應的減免比例,以降低企業實際所得稅稅率。如表1所示。

表1 企業所得稅減免規則

3.稅收優惠

(1)先鋒企業和先鋒服務公司稅收優惠。先鋒企業符合規定的利潤可享受至多15年的免徵企業所得稅待遇。

(2)發展和擴張優惠。符合規定企業可享受稅收減免(稅率5%或10%)

(3)投資免稅。符合規定項目企業除稅收扣除外還可獲得投資免稅額。

(4)經批准的特許權使用費、技術支持費用和研發費用。支付給非居民企業可免徵或減征預提所得稅。

(5)新企業的免稅計劃。在公司成立的首三個課稅年度內,可以獲得稅務減免。

(6)研發優惠。從事任意領域的研發費用均可獲得稅收扣除,2019-2025納稅年度,新加坡境內發生可獲得150%稅收減免。

4.境外稅收抵免

企業的外國來源收入可享受豁免稅收計劃(FSIE)。公司在海外的企業已在海外國家納稅且該國所得稅稅率至少15%,則有資格享受豁免計劃。新加坡對股息支付不徵收預提所得稅。境外稅收抵免採取分國分項方式,滿足條件也可選擇稅額合併。

(三)個人所得稅

所有在新加坡賺取、生產或獲得收入的人,都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涵蓋受僱所得、財產租賃、股息、利息、經營所得等,並按照是否為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區別適用不同稅率和計算方式。

1.居民納稅人

(1)居民判定。新加坡居民納稅人包括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擁有永久住址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及在該課稅年度於新加坡居住或工作了183天以上的外國公民。

(2)應稅所得。應稅所得包括受僱所得、自雇和經營所得、投資所得、期權和股權計劃等。資本利得不納稅。來自新加坡的投資所得和個人收到國外來源的所得免稅。

(3)適用稅率。居民納稅人適用累進稅率,應稅所得在20000新元以下適用稅率為0,應稅所得超過320000新元適用22%稅率。

(4)稅前扣除。新加坡准許居民納稅人進行應納稅所得額個人稅前扣除,扣除項目包括配偶、勞動所得、子女免徵額、贍養父母等,對殘疾人有更優惠的免徵額。

2.非居民納稅人

(1)非居民判定。在納稅年度前一年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不超過183天的個人。

(2)納稅義務。非居民個人在新加坡境內取得的外國來源的收入明確免稅,但應就其在新加坡境內提供服務獲得的受僱所得納稅。其中: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不超過60天的外國人無需繳納任何稅額;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大於等於60天,但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需根據所得類別按相應稅率納稅。

(3)非居民個人不享受費用扣除和稅收優惠。

(四)消費稅

消費稅(GST)是對新加坡生產的應稅商品和服務以及進口至新加坡的商品徵收的稅,相當於我國的增值稅。標準稅率為7%,根據政府計劃2021年可能將增加至9%。當企業的營業額每年超於100萬新元,就必須註冊並繳納消費稅。按商品和服務類型一般分四種情況進行徵收:

(1)標準稅率(7%):大部分本地商品和服務銷售屬於這一類別;

(2)零稅率:出口商品和服務被歸為國際服務,如機票、跨國銷售貨物等;

(3)免除消費稅:銷售和租賃無家具的住宅物業、進口和本地供應貴重金屬的投資、金融服務等;

(4)徵稅範圍外:從海外到海外的商品銷售、私人交易等。

(五)房產稅

房產稅的納稅人是不動產的所有人。新加坡對所有不動產徵收財產稅,包括房屋、建築物、酒店、土地和經濟公寓等。對住宅房地產實施累進稅率,對其他房地產,如商業及工業房地產,適用10%稅率。應納稅額=房地產的年價值´稅率。其中,房地產的年價值等於若將其出租預計可獲得的年租金,並扣除家具、設備的租金和維修費後的餘額。

(六)印花稅

印花稅對不動產、股票和股份的相關憑證徵收。印花稅的稅率根據憑證的類型和交易的價值有所不同。

1.股票印花稅

企業簽訂購買或獲得股票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並按照股票的成交價格或價值孰高繳付稅款。轉讓股票時,按照買入價或股票價值孰高者的0.2%繳付印花稅。

2.物業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分為三種:買方印花稅:按照買入價或市場價格孰高者進行繳付,稅率最高為4%;賣方印花稅:根據標準從價稅稅率對轉讓、分配或轉移的財產徵收;買方額外印花稅:適用於自2011年12月8日起購買的住宅用房地產,計稅基礎為購買成交價和市場價值中的較高者,根據買主居民身份、是否首套等條件,實行0-25%差異稅率。

3.租賃物業印花稅

根據已申報的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較高者,按租契的印花稅稅率繳付。年平均租金不超過1000新元的免稅;超過1000新元、租期4年或以下的,稅率0.4%;超過1000新元、租期長於4年或不定期的,稅率1.6%。

二、新加坡主要稅制特徵

1.以直接稅為主,稅制簡單

根據圖1中分稅種占比統計,新加坡以直接稅為主,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房產稅合計占比達到62%,間接稅消費稅占比僅為21%,另外還有印花稅、博彩稅、代扣稅等在財政收入中占比較少的稅種。新加坡稅種少,稅制簡單。

2.所得稅和消費稅稅率低

新加坡的稅率低。新加坡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為17%,並且還根據應稅所得金額範圍有0-75%的減免比例。個人所得稅適用0-22%的累進稅率,應稅所得2萬新元以下適用稅率為0。消費稅(GST)標準稅率為7%,企業年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才需要註冊繳納消費稅。

3.沒有資本利得稅、遺產稅

新加坡不對資本利得徵稅,並且也沒有遺產稅。主要對所得和應稅商品與服務徵稅,對特許權使用費、智慧財產權、投資研發等也有相應的減免稅。

4.境外稅收抵免

新加坡公司海外股息收入或利潤匯回,只要在境外所得稅率不低於15%,匯回新加坡後可享受豁免計劃,不再交稅。境外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匯回時如果境外稅率超過17%就不再需要交稅,低於17%的按差額補交。

5.稅收協定和東協成員國待遇

新加坡與88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稅收協定,其中與中國的稅收協定最早簽訂於1986年,2007年重新簽訂,對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設置了來源國徵稅限制。新加坡屬於東協成員國,還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等東南亞國家,東協成員國之間貿易零關稅。

三、投資的稅收注意事項

新加坡投資環境好,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在世界銀行發布的《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中,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新加坡連續第3年排名第2位,僅次於紐西蘭,2017年之前新加坡連續10年位居榜首。對新加坡投資需要注意以下稅收事項。

1.稅收信息報告

根據新加坡制度,消費稅納稅人需要單獨登記,未按規定註冊登記可能無法展開生產經營活動或被處罰。外國企業在新加坡經營或從新加坡有所得來源,存在新加坡應稅所得,需要進行註冊登記,按規定申報納稅。

2.納稅申報制度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實行管理機構標準,在新加坡設立的公司如果實際管理機構在新加坡境內會被認定為居民企業。新加坡納稅人不提交納稅申報表屬於違法行為,會被處罰金或有期徒刑。如果境外企業有來源於新加坡的應稅所得,需要向稅務局進行納稅申報。

3.稅務調查風險

跨國企業關聯交易需要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和經濟實質,遵循獨立交易原則,否則可能會面臨轉讓定價調查風險。新加坡受控外國公司如果利潤長期留存帳面不做利潤分配匯回,可能會面臨受控外國企業調查。此外,關於國際稅收方面還可能存在資本弱化認定風險、混合錯配風險、無形資產利潤分割風險等。

4.稅收協定待遇

新加坡與88個國家和地區簽有稅收協定,可以合理享受稅收協定優惠。但也要注意不正確適用稅收協定帶來的風險。中國與新加坡簽訂了稅收協定,投資新加坡需要提前了解兩國稅收制度和稅收協定規定,做出合理的商業安排,避免濫用稅收協定的風險

5.其他投資風險

新加坡經濟增長逐步放緩,2018年經濟增長率3.2%,較上年有所下降。受中美貿易緊張局勢,以及英國脫歐等影響,投資和消費放緩。此外還可能面臨合規風險、政治風險、社會治安、商務糾紛、稅務信息交換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