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們寫過一位女大學生在抖音曝光新加坡某餐館:
亂收費、服務態度差、收到差評還聯繫了她的學校……

結果事情這兩天似乎有「反轉」?
餐廳在Facebook做出了正面的一一回應,並且附上了監控錄像,表示不是他們的錯。

(圖源:店家FB)
餐廳回應:故事的另一面 網友似乎不買帳…
本周一餐廳的Facebook似乎有備而來,發了一篇附帶圖文的帖子。

(圖源:店家FB)
「我們想分享一下我們的故事,關於一位顧客第一次向我們投訴零食和收銀員的惡劣態度。 ……
由於某英文媒體引用許女士的Instagram報道了這一事件,我們認為有必要分享用餐體驗並澄清某些誤導的事實。」
意思是,既然媒體廣泛報道,就需要進一步澄清。
我們來看看這家店是怎麼說的,澄清圖文裡面竟然還有監控錄像截圖?
【1】 客戶沒有拒絕花生米
事情的導火索是,服務員端來了一盤花生沒有說話,而女學生一行人以為是免費的,結果結帳時候被多收了2新幣。




店家放出了三個監控截圖,表示在1月2日那天, 他們一行人1點31分入座,1點33分花生放在桌子上,後來沒有人提出異議或者疑問。


(圖源:店家FB)
那盤引發血案的花生米,實際上是用保鮮膜包裹著的,如果不吃放在哪裡就好。
1點42分,女學生的朋友拆開了保鮮膜開始吃花生。


(圖源:店家FB)
在2點31分,花生米已經快被吃完了。
這時候服務員送來帳單,帳單上有寫收費,但是這時候他們並無異議。

(圖源:店家FB)
在2點36分,女學生去買單的時候,還專門歸還了濕巾(她以為是收費的),事實上濕巾免費而花生米要收費。

(圖源:店家FB)
後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女學生髮現花生米要收費之後,抱怨服務員沒有提前說。
而據稱,服務員態度非常冷淡。

【2】 寫信給學校是為了核實身份?
女學生視頻中的另一個吐槽點是,她在留下差評之後,餐廳竟通過她的學生郵箱,直接聯繫了學校。
她認為這是濫用個人資料。

關於這一點,餐廳方面解釋是學生用新加坡國立大學的電子郵件給他們寫反饋(留下了聯繫方式)。
當收到她電子郵件,餐館迅速(和禮貌地)回復,尋求更多細節,並為她的 "不愉快的經歷 "道歉。
同時他們也不得不與新加坡國立大學聯繫做盡職背景調查,因為她的電子郵件來自 "一個重要的組織域名地址"。
要確保這不是一個騙局或假帳戶。

(圖源:店家FB)
關於這一點,網友不認同店家的解釋,認為查背景完全莫名其妙。

反饋就是反饋,誰會在意郵件地址從哪裡來,這是關於你們店的反饋,應該在確保隱私下解決。胡說八道。

我寫下這個評論,你們要不要去ICA調查下我的背景。

別努力挽尊了,你現在還把客戶光顧的細節放在Facebook?
難道給你們留差評的所有人都要接受背景調查,看看是不是騙局?!
你們在各種意義上都做錯了。
【3】 女學生:你們毫無悔意
本周二,女學生回應了這個帶有監控錄像的貼文。
「這是我現在能聯繫到你們的唯一途徑。讓我澄清一下誰在誤導事實,這樣的辯解真的沒有意義。」

(圖源:許女士FB)
貼文非常的長,她對每一張圖片都進行了反駁。讓我們截取一些重點 「圖1和圖2:小菜是悄悄放在我們的桌子上的,新加坡《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法》*明確規定,不請自來的商品和服務是一種錯誤做法。 (https://www.mti.gov.sg/Legi.../Legislation/Consumer-Protection)
圖4:紙巾是在菜肴上桌前放在我們桌上的,這表明它是已經存在的東西,我們不應該碰。再說一遍,我沒有拒絕為小吃付錢! 我們吃了它,我也付了錢。但你的做法是錯誤的,否則就不會有立法來防止這種做法。
圖6:如果你已經通過電子郵件與我溝通,承諾你會檢查這個問題,為什麼你覺得你必須與我的學校核實?

圖7:在社交網絡發布負面視頻體驗完全是我的權利,很明顯,管理層在看到視頻獲得關注後很生氣。
圖8:感謝你為此事道歉,但你不必如此!你只需做得更好。
圖9和10:但你拒絕以任何方式與我溝通,儘管我的權利受到了侵犯。
現在你說你的員工沒有表現出惡劣的態度,使我憤怒到要發布視頻評論,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為什麼不公布完整閉路電視錄像?

(截圖:店家FB)
你的工作人員事後沒有對我置之不理嗎?
你的工作人員是否向我提供了收據?你仍然在推卸責任。
在你的答覆中,我完全沒有感覺到悔意。我希望PDPA當局能夠調查此事,看看這是否是一個合理的理由。」
(以上文字部分翻譯自許女士的FB)
實在沒想到,一盤2新幣的花生米引發了這麼長的風波。
在客戶投訴後,餐廳沒有給與足夠的重視,而聯繫客戶學校,讓整件事上升道隱私保護的高度。
對於餐廳最新的解釋,你怎麼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