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男子在新加坡醉酒駕駛
被捕後試圖賄賂交警
被判坐牢四周和罰款5000新幣

據新聞報道
馬國男子涉及了一起摩托車意外事故
當新加坡警官到場時
讓男子接受酒精檢測
結果顯示不過關
男子先給5新幣鈔票請他「幫忙」
之後又給了一張50新幣
因酒駕和賄賂因此被判刑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強調,行賄或受賄都屬於嚴重的非法行為,我國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
在此奉勸各位,在新加坡,貪污沒有金額多與金額少的區別,即使貪一塊錢,也已經觸犯貪污罪。一旦罪成,可面對罰款高達10萬新幣,或長達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想舉報貪污的民眾,可撥打反貪局電話1800-376-0000,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