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2歲的緬甸籍男子在與女友爭執後,竟為泄憤散播兩人的親密影片給多名親友,被新加坡法院判處18個月監禁。
📌 案情回顧: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與33歲的受害女子同為緬甸籍,兩人自2023年11月起交往,並曾多次發生性關係。在受害人知情下,被告曾拍攝兩人的親密影片。
2024年4月30日,兩人因故發生爭執。隔天(5月1日),被告在憤怒之下,將一段兩人的性愛影片發送給多名朋友,包括受害人的好友以及自己的朋友,總計六至七人。
受害人事後陸續接到朋友通知,方知影片外泄。當晚她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被告在新加坡的宿舍對質,但被告拒絕見面。警方接到報警後到場,將他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兩人在6月初一度和好。
📍二度爭執再起衝突:
6月23日晚上約9點45分,兩人在位於市區的柏齡大廈(Peninsula Plaza)再次見面。過程中兩人再度爆發爭執,被告情緒失控,搶走受害人價值約1500元的新款iPhone,並將其用力摔毀。目前被告並未對此賠償。
⚖️ 法庭審理與判決:
被告面對包括未經同意散播私密行為影片和蓄意破壞財物等五項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被告的律師在庭上求情,稱他是一時衝動,並非有預謀犯案。他在幾分鐘內便將影片刪除,試圖補救。此外,被告目前經濟困難,若判罰款將難以承擔,律師請求法官從輕處理。
然而,法官最終判處他監禁18個月,並強調:散播私密影片是一種嚴重侵犯隱私的行為,必須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