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行動中,查獲約6000新元現金、9張銀行提款卡、3台手機,以及一張未使用的電話卡。(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嫌註冊電話卡助犯罪並參與非法放貸活動,9人被警方調查。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當地刑事偵查局屬下的打擊無照借貸部隊在1月22日至26日,展開5天的全島執法行動,共有9人受查。
初步調查顯示,這9人介於32歲至71歲,疑協助一個無照借貸團伙犯罪。
這個團伙相信涉及逾30起與非法借貸、詐騙相關案件,以及至少5起向借款人住處寄送豬肉進行騷擾的案件。
根據文告,9人相信通過自動存取款機轉帳、提供個人銀行戶頭,以及註冊電話卡的方式,協助上述團伙的非法借貸和騷擾活動。

警方起獲9張銀行提款卡作為證物。(取自早報網)
警方查獲約6000元現金、9張提款卡、3台手機,以及一張未使用的電話卡作為證物。
據新加坡放貸人法令第19節條文,任何進行或協助進行非法借貸的初犯一旦罪成,可判罰款3萬元至30萬元不等、最長4年監禁,以及打鞭最多6下。
據同條法令第47節條文,代替非法借貸人進行或企圖進行騷擾行為的初犯,罪成可判罰款5000元至5萬元不等、最長5年監禁,以及打鞭3到6下。
據新加坡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提供註冊電話卡供他人犯罪牟利,罪成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