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年幼妻姨長達六年 男子被判監18年和鞭刑16下

本地一名男子利用太太一家人對他的信任,竟然對年幼妻姨下手,打從九歲開始就對她霸王硬上弓,前後大約六年,男子最終被判坐牢18年和鞭刑16下。
現年40歲的被告共面對12項控狀,他被指在2012年到2017年之間,多次性侵當時仍未成年的受害者。被告也是受害者大姐的丈夫,目前與受害者大姐已離婚。
根據法庭文件,受害者在案發時,是跟父母和已婚大姐一家同住在一個組屋單位。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庭發出禁制令,勒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身份。
案情顯示,被告在受害者九歲時,就藉故將她帶出門,或趁著送她上學時,把車開到人煙稀少的停車場並性侵她,還要求受害者為他口交,同時會親吻受害者。
年幼的受害者當時一直把被告視為「大哥哥」看待,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遭性侵時雖感到疼痛,卻也不懂反抗。
直到她漸漸長大,才明白姐夫的所為對自己造成傷害,但她為了保全家庭和睦,加上擔心說出來沒人會相信,只好選擇隱忍。
豈料,被告竟變本加厲,在2017年某一天,當時受害者已經是14、15歲少女,被告趁全家人睡著以及太太不在家,竟再次對妻姨打起壞主意,拿了她房間鑰匙,準備打開她房門想跟她發生關係。
受害者見狀,立刻把電視推過去擋住房門,但被告還是推開了房門,不顧她反抗,在她床上強姦了她。
面對姐夫的禽獸行為,受害者當時還是不敢告訴任何人,直到去年3月,在男友支持下才鼓起勇氣報警,揭髮姐夫的行為。
被告今天在國家法院認罪,控方指出,被告曾是受害者的親人,但卻濫用家人對他的信任,對受害者施暴,這些行為令受害者覺得自己像是他的「性奴」,剝奪了她的童貞,請求法官加重刑罰。
被告律師求情時則說,被告的母親得了末期癌症,相信被告最終無法見到她最後一面。而被告在和妻子離婚後,將組屋單位讓給妻子和孩子住,自己睡在辦公室,相信入獄的這幾年也將令他錯過孩子的成長歲月。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在受害者床上強姦她的行為,相信已經令她覺得連住家乃至自己的房間也都不安全,受害者蒙受的陰影相信很難消除,判被告18年監禁及16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