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領導活躍通勤諮詢小組的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今早在facebook發表文章,表示經過廣泛的諮詢和調查後,小組已向政府提交建議,修改個人代步工具的使用條例,以進一步保障使用者和行人的安全。


建議包括,規定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上的行駛速度限制,從原本的每小時15公里,降低至每小時10公里。如此一來,騎士將有更多的反應時間,防止車禍的發生,萬一發生意外,也可以減輕傷勢。
另外,諮詢小組也建議規定所有騎士必須戴頭盔,進一步加強馬路安全。

此外,在過馬路時,小組建議要強制要求所有騎士「停下並留意來往車輛」,以幫助騎士在過馬路時,更能預測來往車輛的情況,降低發生車禍的風險。
諮詢小組也建議政府,把電動輪椅和電動滑板車的行駛速度,限制在每小時10公里。
為幫助意外傷者更容易索償,同時也為了促進陸路交通管理局與各主要利益相關者(如擁有經常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職員的公司和零售商)合作,諮詢小組建議騎士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諮詢小組也建議政府繼續加強行人和騎士,對共享馬路、行人道方面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