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9日訊)陌生大叔聲稱「好心」送爛醉年輕女郎回家,把她扶上德士後嘗試帶到兩間不同的酒店。大叔日前擄拐罪成,今天被判坐牢八個月。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52歲的被告桑蘇除了面對一項擄拐罪名外,還面對另外兩項非禮罪名,指他在2016年5月15日凌晨1時18分左右,擄拐一名23歲女子,逼她上了一輛德士,並且在途中以及在東部一帶的組屋下車後非禮她。
庭上日前揭露,他在途中曾經嘗試將女子帶到兩間不同的酒店,但女子每次見到自己沒到家就被要求下車,就會大喊大叫,被告最終把她送回家。
他對這三項罪名都不認罪,法官在上個月29日裁定他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但判他擄拐罪成。
控辯雙方昨日回到國家法院,針對被告擄拐罪名的刑罰做出陳詞。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從1980年開始就進出監獄無數次,雖然沒有擄拐的前科,但是他曾犯下不少和暴力有關的罪行,不能當做初犯者對待。
主控官說,被告雖然沒有對女子造成肢體上的傷害,但是她事後心靈嚴重受創,至今仍有陰影,請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個月。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的罪行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女子最終安全回家,控方並沒有證明他有不軌的意圖,與其他的擄拐罪犯大為不同。
律師認為,被告不應該被判這麼重的刑罰,懇請法官判他坐牢少過八個月。
法官下判時表示,認為控方所要求的刑罰合理,因此判他坐牢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