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未經UL2272標準認證的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等(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引起火患頻發。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提議,2019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車主們可將未經UL2272標準認證的電動車輛上繳,凡在2019年11月30日前都有可能獲得100新幣的補助金。

以下是車輛上繳的規定時間和地點:
中北區


中南區


東北區



西北區



東南區


西南區




如果你很不湊巧的錯過了以上的所有時間,那也可以將不安全車輛直接交至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

為了安全進行銷毀工作,陸路交通管理局還指出,此類不安全電動車輛,不得私人處理,只能由有關部門回收後統一銷毀。

大家也可點擊閱讀原文Read More查看具體可領取補助金的車輛需滿足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