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殺害四歲親生女兒後燒屍滅跡
25歲年輕媽媽今早(30日)
試圖與男友交談
被一名警員制止
在案件過堂時當庭落淚

這名年輕媽媽與男友被指於今年2月間在基里瑪路一帶林亞雨路(Lim Ah Woo Road)的Suites@Guillemard公寓內,殺害年僅四歲的女童。

兩人被指在三個月後於5月份連同另一名女子,把女童的屍體載到位於烏美1道53號的巴耶烏美工業園三樓的一個單位,意圖毀屍滅跡,把女童的屍體放入鐵桶焚燒。

不願透露姓名的大伯說:「我無法想像,他們會對孩子做什麼事……我們真的無法原諒她,她可是孩子的媽媽。她毀了自己的人生就好,為何也要帶走孩子?如果她有什麼問題,可以找我們,我們也一直在聯繫她。為什麼要這麼做?」
謀殺罪名一旦罪成,嫌犯將被判死刑。處理屍體的罪名一旦成立,將可以被判坐牢最長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