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金管局條例 2金融業從業員上訴後 禁制令有所調整

2018/10/10   •   3326閱
金管局調整了兩名金融從業員的禁制令。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前執行董事Lim Fang Wee的禁制令從4年減為3年,而凱文史各力創辦的NRA資本,則獲准繼續擔任主要股東,但需向金管局保證不介入公司運營。此舉反映了金管局對金融業監管的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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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觸犯我國金融管理局條例,而被禁提供金融諮詢服務的兩名金融業從業員,在提出上訴後,所面對的禁制令有所調整。

金管局說,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前執行董事Lim Fang Wee的禁制令將從4年減為3年。

Lim Fang Wee因為刻意向瑞信隱瞞三個帳戶持有人的真實身份,使得瑞信難以監管和檢測有關帳戶是否有可疑交易,而在今年5月接到4年的禁制令。

另一名被禁制的NRA資本創辦人凱文史各力在上訴後,則獲准繼續擔任NRA的主要股東,但必須向金管局保證,不會行使股東權益,直接或間接介入NRA的管理和運作。

不過,凱文史各力的禁制令有效期維持不變,仍舊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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