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元洗錢案 警方再對11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

涉及十名外國人的10億元洗錢案有新進展,警方再對11個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使涉案產業增加到105個。
警方發文告說,當局展開進一步調查後,對更多房產發出禁止處置令。這些房產屬於在這起案件中被捕或被通緝的嫌犯、或他們的伴侶、或同嫌犯和他們的伴侶有關聯的公司,包括位於聖淘沙升濤灣的七棟獨立式洋房、79個公寓單位和19個商業或工業空間。其中19個公寓單位還未建成。
文告也說,當局在日前行動中,突擊並逮捕這些外國人所在的優質洋房並非嫌犯所有,因此沒有查封這些洋房或發出禁止處置令。
400多名來自商業事務局、刑事偵查局、特別行動指揮處和警察情報局的執法人員是在星期二(15日)展開執法行動,逮捕十名年齡介於31到44歲的外國人。他們涉嫌犯下偽造文書、洗錢、拒捕等罪行。所有嫌犯已在周三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