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鬧得沸沸揚揚的「武漢夫婦」事件終於
「 全 劇 終 」
這個新加坡和中國兩地皆知的違法事件,經過了漫長的整整兩年官司。
兩人放棄了最後掙扎,對最新的宣判選擇不上訴,直接服刑。

(圖源:雅虎)

(圖源:海峽時報)
下周!他們就要在新加坡開始坐牢了……

吊銷准證+坐牢+遣返+禁入……是不是新加坡法律對外國人特別嚴格?!
武漢夫婦下周服刑
之後遣返+永久禁止入境
前天,新加坡ICA(移民與關卡局)鄭重宣布:
因為提供假資料謊報行程的武漢夫婦,不但面臨坐牢,坐牢之後還將驅逐他們出境,並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他們相當於被新加坡永久「拉黑」。

40歲的男被告胡某被判處坐牢五個月,下周一1月17日就開始服刑了,原本持短期准證已被吊銷。

而38歲的女被告石某被判處坐牢六個月,她從今年5月才開始坐牢,本來持有的長期准證也被取消。

儘管他們始終沒有認罪,
基於事實和證據,兩人都被判蓄意隱瞞行蹤、提供假資料、妨礙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工作等罪名成立,
這一次兩人放棄上訴,最終審判塵埃落定。
整個事情看起來並不複雜,但是其中一波三折,再加上夫妻倆一直不認罪,變成了一部連續劇
2020年1月 - 入境新加坡後確診
1月22日胡某從中國武漢來到新加坡,與家人一起過春節。
他在抵新第二天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

2020年2月 - 妻子也開始隔離
胡某於2月19日已經康復出院。
中國籍妻子石某常住新加坡,因為與患者有親密接觸而在2月1日接到隔離令。
當時正值新冠疫情剛剛爆發,新加坡採取了非常嚴格的防疫措施,對每個確診者和密接者都要追蹤軌跡。
那時候還沒TraceTogether這種高科技工具介入,追蹤行程全靠工作人員口頭詢問。

(圖源:CNA)
2020年2月26日 - 驚爆隱瞞行程
2月26日突然發出一封公告,指來自武漢的夫妻被控。
因為經過官方調查,從1月22日至1月29日,胡某和石某都向衛生部提供了虛假的動向和地點信息。

(圖源:MOH)
他們沒有交代去過的六個地點,
包括:位於史蒂芬路的長堤海鮮餐館、濱海盛景豪苑、中國大使館、烏節路的義安城、位於密駝路的洲際酒店以及Studio M酒店。

(圖源:維基百科)
不過一開始夫婦兩人拒不認罪,導致審訊過程異常漫長。
夫妻倆是首兩名在疫情期間牴觸傳染病法令而被提控的人,也是不認罪而開審的頭兩個人。

*中國媒體也有報道
2020年10月9日 - 申請回國探親
夫婦向新加坡法官提出暫時回國的申請。胡某稱在中國管理千萬人民幣投資,必須回國交接處理工作,不然會失業。
控方表示反對,認為夫婦回中國後可能不會返回新加坡。但國家法院法官斟酌情況後批准再交保釋金的情況下,允許武漢夫婦出國。

2020年10月19日 - 不允許出境
高庭法官審理控方的申請後,駁回了國家法院法官的決定,不准夫婦倆返回中國。
理由也顯得很充分,他們情況特殊,如果出國很有可能不會回來。
再加上新加坡和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就這樣,夫婦沒能順利出國。

(圖源:衛報)
2021年10月26日 - 喊冤不認罪
胡某在辯護中說,他沒有向衛生官員提供某些信息,是因為他不知道他們想要這些信息,或者當時記不起他去過的地方的名稱。
石女士在出庭作證時也說,她發現與衛生部的接觸追蹤者溝通很困難,因為這些工作人員母語不是華語。
儘管夫婦兩人不認罪,但是經過審訊他們被法官定罪了。

(示意圖)
2021年11月24日 - 定罪審判出爐
38歲的婦女石某和她丈夫分別被新加坡法官判坐牢6個月和5個月。
主控官稱兩人的行為造成了不小的風險,胡某作為確診者,在出現症狀後到了不少地方,接觸了不少的人。

從2020年1月 到 2022年1月,整整兩年,整個事情終於畫下句號。
對於最終的判決+驅逐,新加坡網友是怎麼說的呢?

直到現在,我仍然無法理解他們從一開始就決定撒謊。對他們有什麼好處?聰明和富有,但在決策上很愚蠢。
然後愚蠢地聘請3名律師,認為他們可以獲勝。如果一個美國飛行員在轉機時離開幾天就被判坐牢,他們憑什麼認為自己會被豁免?可能是無良的律師引導的。

還需要讓他們吃住5、6個月,浪費錢。還不如對他們進行罰款,然後把他們送回去。

監禁和最高罰款,然後把他們驅逐回中國。不用再見

(圖源:DW)

如果他們在中國犯了同樣的罪行,懲罰會更嚴厲,因為中國「清零」政策。
以前每次有新聞出來,本地人都是罵聲一片,這次偶爾有這樣的聲音,
認為這對武漢夫婦,確實被過分關注了

我想知道,如果這對夫婦是回國度假的海外新加坡人,他們是否會得到這麼多的新聞報道和關注?還有更多的人在阻斷期期間藐視規則和限制,但沒有被抓住也沒有被報道,避免了這種「公眾羞辱」的後果吧?
疫情下 在新加坡犯規的外國人
武漢夫婦只是揭開了新加坡懲罰「犯規犯法外國人」的序幕,後來陸陸續續還有許多人「中招」。

*僅2020年4月~12月期間,新加坡因違反Covid-19安全措施而被 罰款的人數達8600多次,總金額超過250萬新幣。
相比本地人,外國人犯規、犯法多了一個軟肋,就是「准證」或者「永久居民」的身份。

撤銷准證和PR身份的操作太多了,比坐牢罰款更常見。
12人離島聚會 被罰$3000 永久吊銷工作準證
2020年底,12名年輕人,除了一名新加坡公民、一名新加坡PR,其他都是外國人。
他們聚集拉扎魯斯島(Lazarus Island),郊遊、聚餐、拍照,還曬到FB上,仿佛離島就是法外之地。

結果FB照片被人舉報,警察順藤摸瓜抓到他們。
每人被罰款$3000新幣,其中持工作準證的英國公民被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